张占申,1941年8月出生于山东省曹县,中共党员。国家二级作曲,中国音乐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1987-1996年任巨野县山东梆子剧团团长。

张占申自1956年从事文艺工作起,潜心钻研,刻苦练功,博采众长,掌握了板胡、二胡、琵琶、三弦、扬琴、小提琴、笛子、唢呐、笙、戏剧板鼓等30多种乐器的演奏技能。对山东梆子、豫剧、两夹弦、大平调、四平调等剧种音乐素材,积累丰厚。特别是对山东梆子的唱腔、曲牌及打击乐等都能熟练掌握,运用自如,并在保持该剧种特色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张占申1964年开始学习作曲,探索音乐理论,在作曲、配器上颇有造诣,曾为200余台剧目设计音乐。其中,作品《牡丹案》、《情深恨长》、《白蛇前传》、《木兰后传》、《袁家庄》、《黄河魂》、《老羊山》等剧目,分别获得省、市级音乐设计、作曲奖。特别是《山东汉子》一剧,在2003年获第十一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戏曲金奖,个人获最佳音乐奖。2004年,该剧参加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演出,获文华新剧目奖,个人获文华音乐创作奖。2005年被山东省文化厅记二等功。

在搞好音乐创作的同时,张占申还非常重视音乐教学工作,注意培养更多的艺术从才。特别是在退休以后,仍不愿放弃从事多年的音乐事业,自己投资开办了一所音乐学校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音乐教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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