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12日电 记者从河北省文化厅获悉,近年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和保护管理取得了明显进展,现已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据了解,在河北省政府已公布的两批省级名录的227个项目中,有39项被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名录,78项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名录公示名单。石家庄、邯郸、沧州、保定、承德、邢台、廊坊、唐山、衡水等9个省辖市公布市级名录389项。
2006年以来,河北省科学安排使用2006年、2007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330万元经费,采取培养传承人、整理出版成果、宣传展示等各种措施加强传承保护。如河北梆子、丝弦、评剧、沧州木板大鼓等都培养了新的传承人并排演了传统剧目。对列入名录的项目进行滚动式管理,抢救记录、挖掘整理、制定保护计划、建立传承人档案资料库、鼓励传承人带徒,国家、省、市、县逐级督导,逐年逐项督促,确保项目得到有效传承。(记者
曲澜娟)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