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乡是我灵魂中的一块圣地。我总不敢轻易去打开它,去看它在我的灵魂里的痕迹与印记。我今天的思想、精神状况,为人处事的方式,乃至审美趣味、是非观念,都源发于土地的馈赠,与土地上的亲人们的教导。尽管书本教给我很多,城市教给我很多,但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土地给我的那种细腻而丰富的情感,故乡给我的那种原始的是非观,总会作为一种精神与思想的源头,影响着我的生活。
每一次在孤独的城市里梦回故园,总让我心驰神往。但是每一次真正回到故乡,却总是遗失了家园。我的胸中激荡着故乡与城市的冲突,农业文明与工业社会的挣扎,但是当我身处故乡,却发现我在城市是寓公,在家乡成了异客,在工业社会里是孤独者,在农业文明中也是异乡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在故乡再一次见证了故乡文化的溃亡。文化的表征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支配人们行动的伦理观念。当我用文化的眼光去寻找故乡的魂灵的时候,却发现故乡的传统生活方式,也是我的童年的生活,正在消亡与崩溃。且不说居住方式各方面的变化,就是在跟乡亲、邻居的聊天中,每一个人的每一种行为、每一句话都有各种各样新与旧的挣扎。村里的人们曾经拥有一个封闭而完整的精神世界,但是外面的世界改变了这一切,这个村正在悄无声息而又急遽地改变与转型,而且这种转型中没有人知道方向,只是生活在其中的人漠然无知。
2、一个潮汕地区以外的人进入潮汕农村,最令他惊奇的,可能就是神庙之多了。这里的每一个村——无论是上万人的大村,还是几百人的小村,都至少有一座神庙。神庙里供奉着三山国王、慈悲娘娘、妈祖、保生大帝等各种名目的神像。可以说,每一个座神庙,都维系着一个村村民的灵魂世界。
在这里,几乎每一个村,在每年年初都有固定的时间举行盛大的游神庆典。大多数庆典的模式,是把庙里的神像抬出来,仿照古代官员出巡的仪式,在村的边界走一圈,以示神灵所到之处,新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通过这种仪式,人们能够感觉得到自己的居住环境,自己的生命,接受了神圣的保护。传统的潮汕农村总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祭拜活动——有时是以“迷信”的面貌出现的祭拜活动,力图营造一种神圣的生活场景,让自己生活在神圣之中。在标准的潮汕农村,一个村落有两个标志性建筑,第一个是神庙,第二个是祠堂。神庙维系着人跟神圣的交流,满足了人心灵中神圣的维度的需求。而宗族的祠堂则维系了人与人之间血亲伦理关系。通过神庙,人们觉得自己的生命跟自然,跟生命投放的客观环境,跟脚下的土地,是血肉相联的。通过祠堂,人们能够感觉到自己生命的周围,都是自己的血亲,与自己的生命有密切的关系。活在有神庙、有祠堂的环境中的人们,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每年的正月初六、初七是我们村游神的日子,今年游神的队伍中,最显眼的是一支由学校学生组成的西洋仪仗队。这个仪仗队走在神像的后面,白衣炎炎,锣鼓喧天。而仪仗队的位置,以前是我们村一些潮乐爱好者组成的弦丝乐团,用二胡、古筝等传统乐器演奏本地的潮汕音乐。游神队伍中,最后面是村里的老人,穿着笔直的长袍,悠闲地跟在队伍的后面。仪仗队的出现,与神灵、老人形成一种极不和谐的对比。
游神对人们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通过一整套仿古的仪式,使人们与神圣领域交流。在游神过程中,神灵不再是天上、神圣界遥不可及的,而是降临人间,是一种显圣的存在。神灵存在于世俗人间的日常生活中,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著名的罗马尼亚宗教学家米尔恰•伊利亚特在《神圣与世俗》中说:“神圣和世俗是这个世界上的两种存在模式,是在历史进程中被人类所接受的两种存在状况。”对前现代中的人来说,“神圣就是力量,而且归根到底,神圣就是现实。这种神圣被赋予现实的存在之中。神圣的力量意味着现实,同时也意味着不朽,意味着灵验。”神圣的体现,包括了宗教信仰、住房、自然界、工具等等各个方面。相比之下,现代人则生存在一个“去圣化宇宙中”。生活在神圣宇宙中的人们,他们的生命是有意义的。他们通过参与神灵的世界而确认自己的存在。就游神来说,神灵都是历史的英雄,而且是现实生活的庇护者,是神圣世界的存在者。游神仿照了古代官员——也就是现在的神灵——出巡的仪式,实质上是对神圣产生的原初历史的再现。伊利亚特说:“诸神创造了人类和世界,文化英雄使创世纪更为完美,所有的这些神圣和半神圣业绩的历史都保存在神话之中。人类通过对神圣历史的再现,通过对诸神行为的模仿,而把自己置于与诸神的亲密接触之中,也即是置自己于真实的和有意义的生存之中。”
而今天的改古制,无一例外都是改得更加方便一点,改得对人有利一点。这实质上是宗教世俗化——背后是生命世俗化,也就是生活的去圣化——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神圣的意味逐渐被削弱,人们赖以与神圣交流的因素在逐渐削弱。
中国的民俗宗教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往往把神明拉入自己的俗世生活之中。因此,中国的民俗宗教几乎是天然的有世俗化功利化的趋向。在我的家乡,“六合彩”赌博活动就是与迷信活动联结在一起的。人们热衷于到神庙之中向神明祈求“特码”以让自己一夜暴富。神明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人们同样把赌博视为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神明便不可避免地被拉下水。这种状况并非潮汕地区仅有。台湾八十年代的“大家乐”赌博,也曾经波及神灵。学者李亦园就把这看成民间宗教功利化的一个表现。民间宗教功利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实质上意味着民间宗教在安顿人们的心灵方面的功能,正在日益缺损。
3、神圣作为一种情感从人们的心灵中逐渐褪去它神妙的色彩,潮剧则作为一种生活方式逐渐褪出人们的生活。
正月初五的晚上,我站在村寨门口的戏台前看着村里请来的操剧团的演出。那时大风乍起,尘土飞扬,风鼓幕布,张翕有声。恰表演至黑脸奸臣纵火,焚烧王妃及王妃之父所藏身之茅房,幕后着一红灯,又有一喷枪,喷出浓烟滚滚,舞台上乐声低沉急促,演员们非常入戏,奸臣的嚣张,王妃的无助,老人的痛苦,毕现无遗。而台下,仅有稀稀疏疏百十个老妇与幼孺。
我记得在我童年的时候并不是这个样子。每一出戏,几乎可以让老巷的妈妈和那些一起绣花的婶婶姑姑们盼上一年,再聊上一年。那个时候,戏台还没搭好,台下就已经铺满了各家人各种颜色的草席了。演出的时候,周围乡村的人们,也都会跑过来,挤到戏台前。而今天,潮剧艺术,作为过去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正在远离我们。在我的回忆中,古旧的青石小巷,温暖的正午阳光,猫儿蜷在脚下,绣花架框放在膝上,于是打开收音机,在咿咿呀呀淅淅沙沙的声音中调到了一个放潮剧的频道,坐在那里绣上半天的花,晒上半天的太阳,听上半天的潮剧。潮剧极其着重唱腔、动作,而不突出故事情节的曲折动人。潮剧与传统的潮汕人的生命存在方式一样,“存在”的意义并非那个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早已确定的了,潮剧的最后必然是大团圆,生命存在的最终目的,是在儿孙的簇绕之中死去。而潮剧“存在”的意义在于以艺术的方式展示一个故事,在展示的过程中给人以艺术的享受,正如传统潮汕人生命的存在方式在于每天切切实实的生活,在这生活过程中接受自然与神灵的馈赠。潮剧既没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教育意义,它只是把一些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民间观念,例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类的,以艺术的方式不断呈现出来。为了达到唱腔效果,有时候一个字要唱上半分钟,舞台上表演过一根独木桥,有时候演员要小心翼翼地比划上三两分钟。一个情节简单到十分钟就可以讲完的故事,一出潮剧要花上一百分钟才能演完。在传统的生活方式中,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因此人们可以安静地享受潮剧缓慢的艺术节奏。而在今天,人们生活的目的,是生活以外的东西,整一个生活模式已经变化了,青石巷中的绣花人,在一年一年的变少,潮剧,在一年一年的消亡。
这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消亡。潮剧只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尖锐表征。潮剧的消亡意味着故乡的消亡,意味着童年回忆的消亡。演员们在台上认真而吃力地演出,从台下百十老孺的喧闹中,我只觉出这认真充满了荒诞。
我喜欢陪我的妈妈,坐在电视机前一边喝我们的功夫茶一边看妈妈喜欢着的潮剧。我其实并不大懂看。只是我能够感到电视中演员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温情而独特的地方文化气息。这气息唤起了我无限温暖的回忆。我曾在这温情里活着,我曾在这温情里存在着。这种温暖曾像那样丰盛的甘泉,流进我的灵魂深处,滋润了我幼小的生命。然而这样的温暖正在消失。我和妈妈一起边看潮剧边喝茶这样温暖的场景,在我与我的孩子之间将永不再现。这种母子之间的融洽将永远不可能在下一代重演。虽然我与我的孩子可能在另外的场景中同样温情融洽地相处,但是这种在家乡特色文化建构起来的文化场域内的温暖与惬意,在我的生命一脉中将成为终结的历史。
有一种幸福,正在悄悄消失。
4、梦中的故乡是我的精神家园,恰如梦中的童年。然而童年已经只剩下嘶哑的歌谣,我身在故乡却成异客,我被故乡放逐了。故乡在不断地变化,故乡熟悉的人,正在长大,老去,死去。童年玩耍的乐园,正在崩塌。我所认识的故乡,进入我灵魂里的一切,都在老去,都在溃亡。梦里的故园已经不是现实的故园,我已经无家可归。唯有的是残留的故梦,是没人愿意居住的老房,这老房即将彻底崩塌。
生命从温暖的家园,被抛进狂风暴雨飞砂走砾之中,被脱去外衣乃至剥去表皮,与狂风暴雨飞沙走砾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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