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俗好戏之风,由来已久。清康熙蓝鹿州《潮州风俗考》载:“梨园婆娑,无日无之……举国喧阗,昼夜无间。”“无日无之”说明演戏的频繁性;“昼夜无间”记录了日夜连演通宵达旦的淫滥程度。旧时村镇“请戏”,分“日夜戏”与“午夜戏”两种。前者从上午10时起鼓,至午餐歇鼓;下午3时左右续演,至晚餐歇鼓,晚上7时多夜戏开始,一直演至翌晨天明为止。后者从下午3时左右起鼓,至晚餐歇鼓;晚上夜戏一样演至天明。

潮俗祭祀之风甚炽。旧时的演戏活动,多围绕着祭祀活动举行。祭祀对象大抵两个方面:一是姓氏宗族祖先;一是村社的社神(俗称“地头神”)以及其它各类神明。潮地人文有其特点,历来是“聚族而居”,因而宗祠和神庙(俗称“老爷宫”)星罗棋布,大异他州,祭祀活动也很有组织。宋元以前每逢祭祀须“奏音声、以谢神贶”,大概到了明代以后,这种“奏音声”便多被戏曲所代替。

《揭阳县志·风俗》载:“仲春祭先祖,是月多演戏;谚谓‘正月灯,二月戏’。”可是辛亥革命以后,宗族祭祖的演戏活动已日见减少,而配合祭神谢神的演戏习俗仍十分活跃。及至抗战开始,潮汕沦陷,民生困苦,戏班大批流散,这个习俗才大大衰减。

“正月游神戏”

正月在过去农事还不忙,潮汕各地普遍举行游神的娱乐活动,音乐舞蹈与戏剧活动最为热闹。但潮阳却是“正月游灯,二月游神”。

“三月妈生戏”

潮汕沿海各地遍立“天后圣母”庙。旧历三月廿三日为圣母神诞,俗谓“妈生”,皆极隆重;演戏谢神,尤以渔民区为甚。

“五月龙船戏”

旧历五月初五,潮汕水乡普遍举行赛龙舟活动,有些村社并要请戏凑热闹,有的向邻村借龙舟,也得以戏还礼。

“关爷生戏”

潮汕民间崇奉关羽,所立之庙称“关帝庙”。旧历五月十三日为关羽神诞。光绪末年澄海莲阳乡在这一天一共聘了52台戏,散聚在关帝庙的前后左右,进行大庆祝。又普宁里湖乡,过去每年在这个关爷生到来,照例要由4社联合演出20个日夜的戏(从五月十一晚起至六月初二日止)。

“七月施孤戏”

“施孤”即民俗的盂兰胜会。村镇普遍举行打醮祭拜活动,但不限于一天,而是各乡先后举行,所以演戏生意在这个月中很兴隆。普宁下架山乡、梅峰乡等地对这个习俗特别重视,曾有一年竟聘了二、二十班戏同时演出。

“十一、二月谢神戏”

秋收之后,旧俗照例要“答谢神恩”,祭拜村社的社神。加之这时农事较闲,因而配合谢神的演戏活动又活跃起来。以上记的是祭祀的演戏活动,此外还有各种不同作用和缘由的演戏活动。

“游艺筹款”

“游艺”的形式类似宋代的“瓦舍”、“勾栏”;也类似北京天桥的游乐场。以多台戏曲为主,并配有杂技魔术、音乐清唱。 此形式始于汕头市“大同游艺场”(固定营业性),后来潮州西湖于30年代初,由荣生泰绸缎行老板林筑圃(当时林是潮州商会会长)发起举办游艺会。请十多台潮剧以及外江戏、白字戏、灯谜、象棋、黑白无声电影演出。门票收入除用于活动费用,余皆捐赠潮州贫民院作福利基金。往后每年金秋九月,也举行这种游艺盛会,至抗战时停比。复员后也曾举办,因当时话剧兴起,“春茅”话剧社也曾参加游艺会演出。1931年,澄海莲阳乡也曾举办一次游艺活动,那是国民党清剿队营长冯哲夫为建哨楼而借此筹款。

赌钱戏

在赌场附近演戏,借以招徕赌客,戏金由赌场摊主负责。据说,这风俗是由南洋传来的。抗战期间,澄海银砂乡,就经常演这一类戏。

罚戏

民间诉讼、纠纷,负方也有被罚而送戏以作赔礼。

喜庆戏

旧社会达官贵人或豪富人家寿诞升迁、结婚、生子、得利、高中等喜庆,常聘戏班演戏以夸耀。此外,宗祠或神庙落成,也往往要演戏以示隆重庆祝。清末还有所谓“秀才戏”、“举人戏”,那是科场得中而借机敛财。

斗戏的风习

潮俗斗戏之风甚盛,村镇广场戏若是对台或多台演出,往往形成斗戏。斗戏就是一种较艺争胜,有时是聘戏的东家或豪富的观众故意悬红立锦标,以挑起戏班间的竞夺,一般以群众的评议、棚前观众多寡为标准。优胜者就可把一面绣有“潮剧之王”或“潮剧之冠”标旗拿去,标旗上的红包(奖金)也归其所有。因此,参加斗戏的戏班除尽量抛出拿手好戏和精采技艺外,还得想方设法搞出奇的点子。有时斗戏双方势均力敌,各不服输,虽天明日出也不愿停鼓,待至东家来作仲裁判定,方肯罢休。

抗战胜利后,潮剧班社虽所余不多,但斗戏之风仍存,到建国后才绝迹。

开台例戏——“搬仙”

旧时村镇演出,开场时都必须加演吉祥戏,俗称为“搬仙”(也有称作“扮仙”),或称“四出连”、“五福连”。“四出连”为《八仙庆春》、《跳加冠》、《仙姬送子》、《京城会》四个小出。由于这四出中寄寓了“功名财子寿”—— “五福”的象征意义,因而称为“五福连”。“五福连”也因这四出加“净棚”共五出而得名。“净棚”并非一个独立小出,它原是南戏“副末开场”的遗留形式,后来经演化而把报场词固定为一个套子:“高搭彩楼巧艳装,梨园子弟有千万,句句都是翰林造,唱出离合共悲欢——来者万古流传!”后来又把这个“副末”(由班里的“香公”担任,香公即二等老生,相当于副末)说成是“唐明皇”或“李世民”,并赋予“净棚”的作用。因此,就是在戏院里作营业性演出,开场照样必须来一个“净棚”。

“搬仙”的形式不知起于何时,但以前潮州和海陆丰的正字戏都有这一旧规。

“踮脚戏”

昔年村镇的戏剧演出,由于多属祭祀喜庆一类,故多在广场进行,自由观看,但由于都得站着踮着脚尖看戏,所以群众叫做“踮脚戏”。

凡祭神或祭祖的戏,戏台必须正对祀庙的殿堂。这类戏名义为“做给神看的”,事实是群众文娱生活的需要。

妇女们最喜好看戏,但又不敢与男人们一起拥挤,便必须结伴合群,由老年妇女押伴,有的在戏场周围摆着高凳,站在凳上看戏,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还特地搭小看台。

这种“踮脚戏”的历史很长,一直到现代,在农村还保留着这种演出形式,不过现在的乡村已有集体组织,已可有秩序地分配座位,席地而坐看戏。

丢彩

丢彩即喝彩,是潮剧观众的一种习俗。“竞以青蛙白镪掷歌台上,贫者辄取巾帻衣带便面香囊掷之,名曰丢彩。次日,则计其所值而赎之,伶人受值称谢,争以为荣。”这是乾隆《潮州府志·社会》所记载的现象。清代末期则“随棚恶少,三五成群,俗谓之交沙客;掷果抛衣,以博小旦一顾,谓之谢目箭。”(王定镐:《鳄渚摭谭》)喝彩捧场习俗,一直延续到建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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