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剧是我国戏剧界的一个亮点,其独特的唱腔,精致的打扮,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风靡海内外。但你可知,一个戏剧演员的培养,要历经多少艰辛。在今天,戏剧演员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而在古代,便不一定了。只有贫苦人家,才会把孩子送到戏班学戏,这在全国各地皆可找到案例。而在潮汕地区,还滋生了一个用来控制童伶的制度——童伶制。
伶,旧时以演戏为职业的人。童伶,即是小演员。所谓童伶制,便是一套用严酷的班规和刑罚来管教卖身学戏的孩子,逼迫他们学艺和演戏的制度。这套制度兴起于清朝中期,于建国后被取缔。在旧时,贫苦人家无力养育儿女,便把十岁左右的孩子送到戏班,与戏班班主签订卖身契,卖身契上要写明“在期限内,若私逃回家,应由父母亲自带回”,“若有不测之事,各安天命,与班主无关”等内容。卖身一般以8年为期。(八年后孩子处于青春期,开始变声,戏便唱不好了,故此8年也称为“春期”)契约签订后,孩子便留在戏班,生死父母不能过问,平时也不能前来探望。
潮剧化妆。(图片来自网络)
一旦与戏班签订卖身契,童伶便如同奴隶,命如蚁贱。若有人学艺不好,表演出差错,便会被施以酷刑。据资料记载,戏班针对童伶创设的酷刑,比如“抄公堂”。具体方式便是让全体童伶跪在戏神“田元帅”的神坛前,由打鼓先生逐个责罚。一人出错,全体遭殃。有时抄一次不够,要 “三抄”。“三抄”即:打鼓先生抄后由教戏先生抄;教戏先生抄后,由大薄(班主代理人)抄。此外,还有“夹手指”,“ 水鸡剥皮”( 脱去上衣用竹板抽打),“顶仙石”( 双膝跪在木匣上,脚尖不准着地,头顶一盆水)……达三十几种之多!
田元帅为福建和广东一带所供奉的戏神。一说其为畲族少年,二说其为唐朝时期乐师雷万春。戏班常常借其权威来管教童伶。(图片来自网络)
为了控制童伶的人身自由,戏班规定童伶一切活动都要集体行动,连上厕所都有固定时间,全程由班主的“亲丁”进行监视。为了推迟童伶变声期的到来,戏班规定童伶一年只能洗两次澡,其余时间无论流汗或有污垢,只能用毛巾擦拭。这造成了大部分童伶都患有皮肤病和长疥疮。此外,童伶只要上了戏台便不能坐下,彻夜唱戏不能休息……这严重童伶的正常生长发育。还有,戏班的生活困苦,加上非人的待遇,致使有些童伶不惜逃跑,但只要被抓回来,免不了一顿酷刑。若童伶生病,戏班自然不会花重金医治,被遗弃之事时而有之,故童伶只能听天由命。
……
童伶的生活如此凄怆,故有俗谚:“父母无修世,卖囝去做戏。鼓乐声声响,目汁垂垂滴”。囝,潮州音读gian2,有子女之意。
所幸,建国后,潮剧六大班子烧毁了卖身契,童伶制被扔在了历史的垃圾堆。恢复自由身的童伶,也随着土改,分到了田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也有一部分人留在戏班,成了现代潮剧的奠基人。今天,我们的荧幕上和戏台上见到的小演员,他们是在健康的教育环境下培养出来的,他们为我们送上了健康精彩的文化节目。我们才能在鼓乐声中,感知传统文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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