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瑜斌,男,川剧老生。

1978年进入南充市川剧团,第二年,陈全波在南充组织小丑培训班,胡瑜斌有机会跟在后面学习。在戏剧表演上浸泡了多年的他,在川剧表演上有着极高的天赋和不俗的表现,曾先后获得全国和省级戏剧表演大奖。2009年,胡瑜斌携川剧《斩经堂》、《授禅台》和川北灯戏《赶隍会》赴杭州首次冲“梅”。由于剧目选择失误,胡瑜斌与梅花奖失之交臂。

时隔两年,2011年6月,第25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在成都举行。胡瑜斌再度出击,通过表演《装盒盘宫》、《八件衣》和《卖画拍门》几出折子戏,打动众多评委,成功获得“梅花奖”。作为南充夺得中国戏剧最高奖项“梅花奖”的第一人,在获奖后,胡瑜斌收获了诸多赞誉。

2009年底,胡瑜斌联系南充某装饰公司老总饶某,将老川剧团的翻新工程交给了该公司承建。在工程结束前,饶某送上了“感谢费”1万元,胡瑜斌收受后用于生活开支。2010年初、2011年底,胡瑜斌还利用其职务,在川剧团购买音响时,获得四川两公司的感谢费1万3千元。2011年6月,胡瑜斌以参加梅花奖聘请专家老师指导为由,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17万元,将其中4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5月,胡瑜斌委托周某为川剧团某节目制作MD背景音乐伴奏,同年11月12日,胡瑜斌收到周某支付的3万5千元现金。

2014年7月16日,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胡瑜斌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公安分局执行刑事拘留;经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于2015年8月1日被执行逮捕。同年8月14日,胡瑜斌被起诉至法院。2015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瑜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7万7千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万3千元,事实清楚,犯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胡瑜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胡瑜斌便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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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剧 生行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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