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川剧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文艺项目。受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和市文联委托,本报今日独家发布2015年成都市促进川剧发展的项目扶持办法。明年,我市将拿出600万元,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对川剧艺术人才培养、创作展演、推广普及、传承研究等方面给予扶持。值得一提的是,在扶持办法里,除了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川剧演出、研究的法人单位外,个人也纳入申报范围。

川剧少年班学员可免学杂费

对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和文化艺术学校举办的全日制中职学历川剧少年班,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的,可申请学员学习期间学杂费用全免的专项补贴;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表演类高精尖人才培养,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专项补贴。

创作修改川剧剧本有专项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演出研究机构进行的川剧剧本创作,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的,视阶段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专项补贴;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加工修改、复排或新创川剧剧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20—200万元补贴。

资助川剧进校园、社区、农村

对承担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文联《关于印发〈成都市川剧艺术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成宣发〔2012〕1号)相关项目,以及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剧(节)目演出,川剧欣赏讲析进校园、社区、农村等活动,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补贴优秀剧目和艺术成果整理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优秀剧目,中青年艺术家艺术成果的整理、挖掘、传承项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经费补贴。

川剧座唱每场最多补贴3000元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投资创作生产并在我市实现驻场演出的川剧大幕戏、折子戏、川剧座唱(包括秀和以川剧元素为主的整台旅游演出节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每场不超过0.3万元经费补贴,单项总场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川剧参加重要赛事给经费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演出、研究机构新创、加工、修改的川剧剧目参加国家(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或四川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的赛事活动,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经费补贴。对开展线上线下川剧知识普及、专题活动等促进川剧全方位宣传弘扬、包装推广的项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经费补贴。

川剧获得省以上大奖也有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2014年至2015年创作生产、加工修改的川剧作品获得国家(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或四川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重大赛事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参照《成都市文化局直属艺术单位舞台艺术获奖作品奖励办法》和《成都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奖励办法》给予补贴。

申报时限:2015年1月4日至2月17日

负责单位: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办公室(市文化局艺术处)

联系人:王丽祥

电话:61883784

电子邮箱:774942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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