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元年(1723年),清政府在漠南设置管理汉民和蒙汉交涉事务的归化城理事同知厅,隶属山西大同府,此为漠南设制之始。后又改隶朔平府。清乾隆元年(1736年),在归化城理事同知之下,分设托克托城、和林格尔、清水河3个协理通判厅。乾隆四年,增设绥远城理事同知厅和隶属于归化城厅的善岱、萨拉齐协理通判厅。乾隆六年(1741年),山西省在归化城设归绥道,管辖归化城、绥远城等上述各厅。乾隆十五年(1750年),在察哈尔右翼地区增设丰镇厅,隶山西大同府;宁远厅(今凉城)隶山西朔平府。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善岱厅并入萨拉齐厅,托克托城、和林格尔、清水河、萨拉齐均升为通判厅。光绪十年(1884年),丰镇、宁远2厅划属归绥道。
归绥道全称为“归绥分巡等处地方兵备道”,处理绥远各旗民、蒙民之间的交涉、刑讼事务,直接管辖归化城厅、绥远城厅、托克托城厅、和林格尔厅、清水河厅、萨拉齐厅,并负责监督征收牲畜交易税、贩运税。道员秩正四品,属吏有典吏、攒典等。所辖各厅,又称山西省“口外七厅”(包括丰镇、宁远2厅,不含无辖地、属民的绥远粮饷同知厅)。实际管辖范围为旗县(厅)交叉的整个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归化城土默特、察哈尔右翼地区的汉民和蒙民事务。清末实施新政,大规模放垦蒙地之后,归绥道辖下又增设五原、陶林(治今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武川、兴和、东胜5厅。各厅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归绥道所属各厅长官,归化城、绥远城、丰镇、五原、武川、兴和等厅为同知;萨拉齐、宁远初为通判,清末升为同知;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陶林、东胜为通判。归绥道所辖各厅的属官,有巡检(从九品)、司狱(从九品)、巡检(有的兼司狱)。归化城、萨拉齐、丰镇、五原等厅各2人,其他各厅只1人,有的驻厅城,有的分驻辖境。如萨拉齐厅巡检一驻厅城,一驻包头镇;归化城厅巡检一驻厅城,一驻毕克齐镇。司狱,只丰镇、宁远2厅各1人。道光十年(1830年)《河曲县志》载:
蒙古草地案件,向系陕西办理。因近河蒙民交涉之案,每就近赴河东,呈报山西厅县,代为讯办,以后陕省遂相推诿。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经各县详定界限,自河岸以西五十里至十里长滩,归河曲管理。遇有呈报蒙民交涉案件,先详请神木部郎,饬准格尔贝子,委蒙员押解蒙人来河,会同审办,遂定为例。其他地半属平岗,山不甚峻。牌内土窑居多,间有房屋不过数家,不成村庄;惟十里长滩商民云集,市镇较大,牌外伙盘,尽系土窑。民人种地者,安设牛犋类皆棚厂。所种之地由贝子放出,止纳蒙租。系民人开垦者如不愿种,由民人推手。山内出煤炭处,租给民人开窑,亦系蒙人收息。牌内每一地方,设牌头甲长,统设通事八名,督同查察,不许宵小潜匿,与内地保甲之法同。牌内名黄界:由黄河西岸、东北至罐子沟六十里;西至五兰合收把楞沟与陕西府谷县所管交界四十里;东南至黄河与府谷县所管交界;西北至十里长滩五十里。牌外名黑界:由十里长滩东北至黑代沟,与偏关县所管交界六十里;西北至川长,与托克托城厅所管交界一百里;西至白塔儿,与府谷县所管交界四十里,至准格尔贝子营盘一百二十里。
综上述,丰镇厅也罢、宁远厅也罢,归绥道也罢,至民国元年(1912年)之前,归绥、包头以及丰镇、托克托、清水河等境域的汉民(特别是晋陕冀移民),统归山西省管辖(民事、赋税)。境内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的蒙民则直接归理藩院管。蒙汉分治。
民国元年(1912年)1月12日,在辛亥革命影响下,阎锡山率山西革命军经伊克昭盟进入包头,成立管辖包头、后套和伊克昭盟地区的临时政权包东州。1月26日,山西革命军东进归绥失败,退回山西,包东州建制解体。民国初年,绥远地方行政制度暂时沿用清末旧制,仍由绥远城将军执掌军政和蒙古盟旗事务。汉民地方行政事务仍由归绥道管辖,隶属山西省。同年5月,山西省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命令,改归绥道为归绥观察使公署,仍由山西省管辖。不久,归绥观察使公署所辖的归化、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丰镇、宁远、兴和、陶林(今察哈尔右翼中旗)、武川、五原、东胜等口外12厅改为县。10月,新任绥远城将军张绍曾改清制绥远将军衙门为绥远将军府,取消兵司、户司及印房等机构,设总务处,下置5个科管理旗务。民国2年(1913年),绥远城将军张绍曾为维持行政统一,召集归绥观察使公署所属12县、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总管旗有关人士,组成乌伊归绥联合会,上书中华民国政府,要求实行晋绥分治。当年,中华民国政府拟定将绥远地区划设为特别行政区,以归绥观察使公署所辖12县、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总管旗为辖区。将军府设民政厅、军政厅,分理军民事务,并拟裁撤归化城副都统。为此,土默特参佐各官以“蒙情惶惑,碍难裁撤”为由,电请中华民国政府保留,遂由国务总理会议议决归化城副都统一职由绥远城将军兼任。民国3年(1914年)1月,观察使改称道尹,归绥道观察使公署改称归绥道尹公署。6月,中华民国政府令准设察哈尔特别区,并将归绥道所辖绥东4县(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划属察哈尔特别区。同年7月6日,中华民国政府下令“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并公布《热河道绥远道兴和道区域表》规定:“绥远道辖县区域为归绥、萨拉齐、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五原、武川、东胜。”从此后,结束绥远隶属山西省管辖的历史。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民国3年(1914年)之前说“打玩艺儿是在山西产生的”无可非议。因今之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的厅、县、州(移民聚居之农作区)统由山西管辖。那个时候没有绥远省,也没有内蒙古自治区。只是到绥远单独设省后,再说二人台是山西的,那就片面了。关键的问题是因为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再者,在民国3年(1914年)以前山西省的任何史料,或官书典籍的记载中,都没有“二人台”这个字样。继而论之,如果按现时编史修志的观点,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划表述”的话,那么说“二人台是在内蒙古产生的”,是能够成立的。
中国有个典故,记载春秋战国时晏子的一句话:“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二人台在晋陕其原始形态是民歌,是橘;移居漠南塞外发展开始撂地摊儿打玩艺儿,成为地方戏二人台,是枳。用河曲人樊六1953年的话说:“我小时候在河曲唱的《走西口》是民歌,到口外打玩艺儿才学会唱戏”。(王世一作证)这民歌和玩艺儿的区别,又如同今之二人台与漫瀚剧一样,是母体与子体的区别。二者关系密切,但又不是一个概念。
首先说,二人台在山西省最流行的地方首推河曲县,其次还有保德、阳高、定襄等地。清代之前,在河曲,根深蒂固并被认可的民间艺术,是道情戏和民歌,还有正月十五的社火。道情戏在河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晋中的历史则更长,最晚也应该产生于明代。但是,因地理条件决定,河曲这个地方交通不便,地下资源贫乏,据清道光十年(1884年)《河曲县志·风俗》载曰:“河邑,山多地少,凡有地可以耕种者,固必及时树蓺。及无地者,或养牲畜为人驮运货物,或赴蒙古租种草地,春去冬回,足称勤劳。”起码至21世纪初还未发现什么富矿,故而人民生活较清苦,历史上的移民活动一直没有间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些外出谋生的人们,把家乡的道情戏、民歌、社火携到各地广泛流传,继而将经过发展加工的新的艺术形式传回故里,就像晋中的中路梆子(晋剧)传到塞外形成别具风格的内蒙古晋剧一样。河曲民歌在形成二人台的过程中起到奠基的作用,但是,二人台不是在河曲县形成的。二人台固有的,是河曲的民歌,不是戏。这一点很肯定。原因有:
1.“二人台”这个称谓是1951年首先由绥远省官方认定的,此前,河曲县只有“玩艺儿”而无“二人台”一说。
2.一些二人台的代表剧目如《走西口》、《打金钱》、《打樱桃》、《打连城》、《挂红灯》以及东路二人台剧目《回关南》、《摘花椒》等是在塞外形成的戏曲(其民歌体裁例外)。
3.19世纪初,河曲县没有(或很少)土生土长的二人台的代表性演员或名艺人。纵有,那个时期是唱道情的艺人(如李有润、邬圣祥)是以风搅雪形式出现的草台班儿,以唱道情为主,兼唱社火、民歌小调。诸如樊贵重(老百灵旦)、樊二仓(小百灵旦)、樊六、周治家(拉塌地)、苗文琦等河曲籍的艺人或艺术家,他们是走西口移民到塞外的,他们的艺术生涯在彼地而不在本地,或者说他们的艺术生涯不能全部记在河曲县的账上。换一句话说,如果樊六等在河曲有如此成就,也大可不必走西口到塞外谋生,去挖莜面,去受日本侵略军的毒打,而可以在本县卖艺或办戏班,日子也一定错不了。中国人有句老话:“好出门不如歹在家”,有半分奈何,哪个河曲人愿意舍家撇业“泼上性命去走西口”谋生呢?
4.二人台的艺术成分有剧目、曲目、呱嘴、舞蹈、牌子曲等门类,它包括民歌、舞蹈、曲艺、丝竹乐、戏曲五个方面,从这些门类的组成完全可以断定,河曲县(含保德县等),无力也不可能创造出这样一个具有多重艺术内涵的地方小戏。
5.二人台的三大件由枚、四胡、扬琴组成,这3种乐器中的四胡是北方少数民族中广泛流行并使用的乐器,如蒙古族曲艺好来宝使用的四胡,至少可以上溯到元代。而山西的50多个剧种中,却很少用四胡。如果说二人台是产生在山西,起码它的主奏乐器应该在晋文化中觅到根源,因为没有稳定的主奏乐器,是不可能形成戏曲的。
6.据初步统计,清末民初乃至民国年间(1912年一1949年)唱玩艺儿的艺人只有5%为河曲人,余为偏关、保德、榆林、府谷、神木等县人。在全部艺人中(截至到民国38年前),又有约60%是在绥远出生的人。他们的祖籍是晋陕移民,起码在父辈时就已定居在塞外。他们是典型的“枳”。
7.二人台中有许多蒙古族民歌,这些是河曲县根本不可能具备的。
8.二人台的一些传统剧目如《打后套》、《水刮西包头》、《转山头》、《水淹坝口子》等,是艺人们根据塞外的真人真事创编的,继而流行于晋陕冀宁,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9.用蒙汉语或蒙汉两种语言文字“风搅雪”表演的一些二人台剧曲目(如《阿拉奔花》等),只能产生在内蒙古,绝对不可能产生在河曲或别的什么地方。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