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海伦市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演职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海伦市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前身是海伦人民艺术剧院,始建于1947年,是黑龙江省建院较早的县级院团,中心下设艺术室、演出队、乐队、舞美队、办公室,是一个编、导、演俱全,演出力量雄厚的全省十佳剧团。2006年6月8日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演职人员共10名,其中:演员8名(男5名、女3名),灯光师1名(男),音响师1名(男),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40周岁(1977年10月30日-1999年10月30日)之间,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1日
3、报名地点:海伦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三楼315室)。
4、咨询电话:0455-5750588
5、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
5、资格审查:
由海伦市人社局、北派二人转传承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演员岗位人员,报名时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现场完成5部二人转或独角戏作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地点时间
地点:海伦市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
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应聘演员考生自选剧目演唱10分钟(可自带搭档)和身段表演10分钟(包括舞蹈、秧歌、戏剧基功、武功、绝活等);
(2)应聘灯光师和音响师考生进行灯光和音响实际操作。
3、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评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计算出考生面试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生优先,在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的,都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试用期计算,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规等相关行为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3年期满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月工资为200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及单位所承担的保险部分由市财政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无三险,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缴纳三险。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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