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黄梅戏,人人都会想到那脍炙人口、流行于大江南北的《天仙配》,如今黄梅戏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民族戏剧中的瑰宝。可有谁能够想到,就在80多年前,黄梅戏发源地之一的怀宁县,这门戏剧却被上层社会视为伤风败俗的“淫词靡语”。为此,政府还三番五次发布公文,禁止演出。安徽省档案馆内,珍藏着一份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的公文,将流传在民间的黄梅戏视为洪水猛兽,称黄梅戏演出之地“实为聚赌场合,长此以往,淫乱之风,势必兴起……”
乡长发公函称乡民“观戏聚赌”
民国二十九(1940年)四月八日,正当抗日战争进行到最困难时期,怀宁县金鸡乡一位名叫张曙光的乡长,向怀宁县县长请示,其内容为“为呈请设法禁止怀望两县交界处之演黄梅小戏由”。张曙光在请示中如此写道:“窃查花鼓淫戏早经钧府布告及明令禁止在案,本县各地当自依法禁止,自无待言。惟属乡地接怀望两县,民多刁狡,因本县禁令之森严,竟至怀望交界处设台日夜排演。并藉为聚赌场合,地虽属于望江,而观戏聚赌者属乡民众为数占多,长此以往,淫乱之风,势必兴起……呈请钧府作主,或转函该望江县政府同样查禁,以恤民力,而杜淫乱之风……”
怀宁县金鸡乡乡长张曙光关于禁演黄梅戏的请示
怀宁县禁演黄梅戏的禁令
县长视黄梅戏为“伤风败俗”
很快,乡长的请示得到了怀宁县县长徐梦麟的批复:“查黄梅小剧业经本府一再严禁,该乡与望江交界处仍有不遵法令排演黄梅小剧者,殊属顽固已极。仰即乡长晓谕民众严加禁止,违则送府严惩不贷……”落款为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二日。从这篇呈请和公文的内容来看,在金鸡乡乡长请示于怀宁、望江两县交界处禁止演出黄梅戏之前,怀宁县就已经颁布禁令禁演黄梅戏了。根据1982年出版的《安庆地区志》记载,早在1930年5月14日,国民政府怀宁县第一届行政会议上就做出了禁演黄梅戏的决定。而1940年3月,怀宁县县长徐梦麟再次发布通告禁演黄梅戏,称黄梅戏是“淫词靡语,伤风败俗”“极应严加取缔”。此后一年内,徐又连续5次发布此类布告。
黄梅戏自从诞生以来就被官方喊打
黄梅戏原名“黄梅采茶调”,起源于唐初,是18世纪后期在皖鄂赣三省毗邻地区的安徽怀宁形成的一种民间小戏。而黄梅戏原始的曲调,也是皖鄂赣三省五县(宿松、太湖、湖口、黄梅、蕲春)地区的采茶山歌、田畈秧歌等等。到了清代咸丰年间至光绪年间,“采茶小戏”逐渐向安庆地区的潜山、怀宁、望江、岳西、桐城等地,以及江南地区流传,并吸收了当地的民歌与民间艺术,形成了所谓的“弥腔”“怀腔”“龙腔”“江南路子”等不同的“声腔”。最终以“怀腔”为正宗,成为黄梅戏的标准“声腔”,而其歌词中确实有一些关于男欢女爱的情节。
黄梅戏在新中国成立后才登上大雅之堂
新中国成立后,黄梅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成为一门戏剧艺术,并编排了一些融合了新时期新内容的剧本,与京剧一样渐渐地登上了大雅之堂,甚至被拍摄为黄梅戏电影,在全国广为流传。1953年,安徽省黄梅戏剧团在合肥市成立。1955年,黄梅戏《天仙配》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搬上银幕,让全国人民第一次从电影里看到了曾经只流传于三省交界处的黄梅戏。1957年,安庆专区成立了黄梅剧团,接着徽州、六安、滁县、巢湖、芜湖专区部分县建立了黄梅剧团。根据《安庆地区志》记载,1958年11月12日,安庆专区举办首届地方戏会演,至20日结束。黄梅戏作为重要的剧种,参加了此次地方戏会演。1973年8月5日,安庆地区黄梅戏剧团演出的《红霞万朵》《小店春早》《珍珠湖畔》等剧,赴京参加全国文艺调演。1974年6月,安庆地区黄梅剧团演出的现代黄梅戏《红霞万朵》,由珠江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在改革开放后,黄梅戏艺术更加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黄梅戏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安徽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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