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各区县非遗分中心:

继2012年在全市成功推出民间沪剧“十佳优秀演员”、“优秀组织者”活动,2013年成功推出民间沪剧“流派展演活动”,以及连续两届成功举办“宝山杯”沪剧大赛等活动以来,作为上海声音的沪剧艺术在全市普通百姓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和推动。经研究,2014年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音绕浦江——上海市民间沪剧“浦江之星”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缘由

每年,众多来自国内外的嘉宾登上浦江游轮,尽览两岸风景……黄浦江,是上海的母亲河;沪剧,是上海的乡音。如果使两者有机融合,在霓虹闪烁,晚风徐徐间,一曲曲甜美乡音从舱内飘然而出,这将会是一道多么具有浓郁地域文化气息和都市特色的亮丽风景。

让沪剧这一乡音萦绕浦江,飞进全国千家万户,飞往世界的千城百都。这次民间沪剧保护传承“浦江之星”评选创意的亮点正在于此。

本次评选将作为2014年上海市民文化节专项活动。

二、宗旨

发现、鼓励、扶持民间沪剧传承人,促进民间沪剧演唱、传承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沪剧爱好者致力于传播、弘扬上海本土戏曲文化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同时,让国内外来沪观光的嘉宾零距离聆听申江之曲,感受沪剧这一上海乡音的独特魅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

三、评选目的及奖项设置

1、通过评选将产生“浦江之星”:金星选手5名,银星选手10名,铜星选手20名。

其中:金星选手可获奖豪华游轮船票一张,价值5000元;银星选手可获豪华游轮船票一张,价值3000元;铜星选手可获豪华游轮船票一张,价值2000元。

所有星级称号获得者将由主办方制作相应证书(及演唱光盘)各一份。

2、星级称号获得者将优先考虑成为正在筹建的“上海市水上旅游群众艺术团”团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在游轮上为国内外观光者演唱沪剧,传播上海的声音。

3、凡进入复赛选手均可获得浦江游览船票二张

四、参选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持有各类上海市居住证者,或居住上海、并由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可证明者(国有及注册登记的民营专业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参选者应具有一定演唱水平,参演唱段一般不超过6分钟。

为鼓励原创,更好发挥沪剧在当下的影响力,宣传上海建设的丰硕成果,对于描写改革开放以来浦江两岸巨大变化、上海风情、市民精神风貌等传递正能量的原创沪剧作品,评选时将适当加分。

同时,鼓励年轻选手积极参加。

五、报名办法

1、参选者可通过当地非遗分中心、各沪剧沙龙、民间沪剧团队集体报名,亦可个人至报名点报名,年龄不限(国有专业艺术院团在编和退休演员除外)。

不收取报名费,报名表格复印有效。

2、报名网址:东方网、上海文联网

报名地址:上海市新会路25号(近江宁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许中 13816300853

(报名表附后)

六、评审

1、由主办方邀请业界相关专业人士现场选拔;

2、对原创参赛曲目予以适当加分;

3、最后由大选组委会集体讨论,根据专家意见决定最后星级选手名单,并将在当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在宝山区广播电视台举行。

七、时间安排

2014年3月底:召开新闻通气会,组织发动,接受报名。

2014年4月—5月上旬:初赛。

2014年5月中下旬:复赛。

2014年6月于“国家文化遗产日”前后决赛、颁奖展示。

除初赛外,其他场次比赛首选浦江游轮及沿岸码头。

八、组织单位

指导: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上海市戏剧家协会、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水上旅游促进中心

承办:上海申申沪剧基金会

上海市宝山区广播电视台

支持:上海音像出版社、各区县非遗分中心成立活动组委会,由主承办方相关成员组成。

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

上海市戏剧家协会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水上旅游促进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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