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沪文广影视〔2010〕955号

区、县文化(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局于2010年3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申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社会公示、复核审定等程序,最终确定第二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0名,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二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30名)

其中,沪剧界一人-----钱思剑,今年年龄47岁,上海沪剧院。

热烈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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