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当下,生存仍然是传统戏剧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神性、俗性是传统戏剧的两面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统一的,贯穿于传统戏剧的整个发展历史,从起源的因俗入神、神俗交通,到形态的出神入俗、俗神兼备,最后到功能的因神而俗、亦神亦俗,传统戏剧始终徘徊于神、俗之间。作为实现人神沟通、人神合一的神性装扮与作为娱乐、政治、经济手段的俗性表演有着紧密的联系,从二者的联系之中,我们既能了解传统戏剧形态、功能演变的内在规律,又能认识传统戏剧生存与传承的内在机制。这是思考传统戏剧当代命运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关 键 词:传统戏剧/神性/俗性/互动共生/生存机制
作者简介:宋俊华(1968-),男,陕西富平人,文学博士,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广州 510275
标题注释: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戏曲生态研究》(项目编号:10BZW070)、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粤港澳粤剧城市化演变与传承研究》、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岭南濒危剧种生态研究》阶段成果。
在当下,生存仍然是传统戏剧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传统戏剧是指在我国境内形成的、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点的、以故事性的角色扮演为本质一切戏剧①,既包括古代,也包括现代的;既包括汉族的,又包括各少数民族的;既包括城市的,又包括农村的;既包括人戏,又包括傀儡戏;既包括所谓成熟戏剧,又包括所谓不成熟戏剧,等等②。
传统戏剧的生存,既是指宏观层面上的戏剧整体的生存,也是指具体的某个特定时间、空间、样式、功能的戏剧的生存。离开具体戏剧的生存,讨论整体戏剧的生存就没有意义。
那么,为什么要把生存作为传统戏剧研究的重要问题?一者,传统戏剧是民族文化一个活的纽带,它生在古代,仍活在现代,是一种活的遗产。对待遗产,黑格尔一段话讲得很好:“这些历史的东西虽然存在,却是在过去存在的,如果它们和现代生活已经没有什么关联,它们就不是属于我们的,尽管我们对他们很熟悉;我们对于过去事物之所以发生兴趣,并不只是因为他们一度存在过”,“我们自己的民族的过去的事物必须和我们现在的状况、生活和存在密切相关,它们才是我们的。”③二者,传统戏剧的研究,不应只为了还原、解释对象,还应服务、帮助对象,让对象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界定,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④。
笔者近几年来一直在思考:戏剧究竟是怎样生存的?生存机制是什么?从古代戏剧到近现代戏剧、从不成熟戏剧到成熟戏剧,从农村戏剧到城市戏剧,从汉族戏剧到少数民族戏剧,从祭祀戏剧到娱乐戏剧,他们在生存上是否有统一性?如果有,这个统一性又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笔者尝试做过一些初步的探讨。如《山陕会馆与秦腔的传播》试图从戏剧史学界经常探讨的“商业发展与戏剧繁荣”的问题入手,揭示戏剧生存与商帮的内在关系,指出:“山陕商帮建设会馆戏台、神庙及其相关的演戏活动、祀神活动,与建设会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借‘义’谋‘利’,但他们在实现‘利’这个目标过程中的演戏祭祀活动本身,却对文化传播尤其是戏剧文化的传播发生了重大影响。”“……保持着农耕时代乡土情结、宗教情结的同乡会馆,使戏剧在城市化、商业化过程中,仍然保持了它的乡土性、宗教性,从而为地方戏的传播、交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⑤显然,山陕商人的会馆演戏,遵循了以戏祀神,以神明义,以义谋利的逻辑的,这为我们探索戏剧商业功能的发生机制创造了条件。《城市化、市民社会与城市演剧》从戏剧史学界经常提及的“市民发展与戏剧繁荣”的问题入手,探讨了城市化、市民、市民社会的内涵,指出我国的城市演剧其实有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基于市民(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城市戏剧,一种是基于非市民(以血缘、地缘、宗教信仰为存在基础的农村与城市居民)、非市民社会(以宗法社会为主)的非城市戏剧。目前城市演剧的衰落,主要是指城市中的非城市戏剧的衰落。“因为非城市戏剧不是因市民及市民社会存在,其在城市中的命运自然会受到市民化及市民社会化程度的影响。”⑥也就是说,非城市戏剧与城市的市民、市民社会的错位,是其衰落的根本原因。《从供养关系看传统戏剧的城市化》从戏剧“供养”角度探讨戏剧的生存问题,认为戏剧作为一种民俗、艺术或文化,它不能独立地存在,总是依附于人的供养。戏剧的供养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与宗教供养相似,即奉献的意义;二是一般的养活的意义。戏班及其演员所从事的演剧活动,本身并不能为他们提供生存保障,必然依赖于供养者的供养。弄清楚什么人因什么目的来供养戏剧,是了解戏剧因何生存的一个重要途径。供养者与戏剧的关系或者是宗教性的,或者是政治的,或者是商业性,或者是审美性。“供养关系的变化,不仅决定了戏剧形态从仪式到艺术再到文化的变化,决定了戏剧演出从乡村到现代城市再到后现代城市的变化,还决定了戏剧功能从维系地缘、血缘的传统人际关系到建设契约式的新型人际关系的变化”⑦。《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戏曲研究的新路向》、《文化生态学视野下的海陆丰“戏窝”研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生态学的角度,指出传统戏剧具有非物质性、活态性、价值性和生态性等特点,具有复杂的生态系统。传统戏剧的生存既与其剧本、音乐、舞蹈、演员、服饰等内在因素及其构成的内在系统有关,还与其所处特定时空的外在系统有关,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⑧。
当然,上述研究局限于视角的限制,仍然有很多问题无法得到明确回答。比如在山陕商帮以戏祀神,以神明义,以义谋利的逻辑中,以戏祀神是逻辑的起点,也是把戏剧与商业相关联起来的关键环节。那么,为何要以戏剧祀神,戏剧如何能够祀神?就是有待深入解决的问题。再如,城市演出的非城市戏剧衰落的原因,就在于它的观众和演出环境已经从非市民、非市民社会发展为市民、市民社会,二者之间发生了错位。那么,城市戏剧与非城市戏剧是绝对不同的吗?市民、市民社会与非市民、非市民社会是绝对无关的吗?非城市戏剧与非市民、非市民社会建立关系的过程中就根本不存在契约式关系吗?如果是这样,该如何理解传统非市民社会中人们利用戏剧来沟通神灵的行为,难道那不是一种契约关系吗?再如,人们对戏剧的供养既有奉献的意义,又有养活的意义,那么,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供养者往往因某种需要来供养戏剧,那么,戏剧是如何满足供养者的需要?戏剧与其供养者的需要满足之间是一种必然的关系还是可能的关系?换句话说,不同时空、不同民族的戏剧与其供养者需要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其中是否有共性?最后,如果说传统戏剧是由其生态系统决定的,那么,把传统戏剧内外生态系统及其各自的要素贯穿起来、构成系统的主线是什么?它是如何实现贯穿系统的功能的?这个主线对传统戏剧的生存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传统戏剧提出了神性与俗性的概念。所谓神性,就是指传统戏剧可以打破世俗常规的、超自然、能够沟通人神、祭祀神灵的性质。所谓俗性,就是指传统戏剧基于世俗社会的、自然的、满足人的世俗需要的性质。传统戏剧是一种混合了神性与俗性的文化形态,既是祀神的仪式,又是娱乐的艺术,还是代际传承的遗产。探讨神性、俗性及神性与俗性的互变关系,有可能回答戏剧生存研究中的上述问题,也有助于发现戏剧生存的共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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