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音乐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戏曲、曲艺类音像作品还不太被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协副主席、苏州市评弹团副团长兼苏州评弹学校副校长盛小云说。

“我们戏曲、曲艺工作者对网络传播真是又爱又恨。爱!它传播戏曲、曲艺艺术;恨!有的时候一经网络传播,版权就变成传播者的了。”盛小云感叹。她介绍,戏曲、曲艺类作品在网络上未经原作者本人许可随意传播的侵权行为尤为严重,很多作品刚亮相舞台,就被上传网络,还美其名曰“帮助宣传”,严重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盛小云建议从责任制度上着手,对网络平台制定严格的影音制品上传审核制度,并由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加强对自媒体、网络短视频等平台监督;建立和完善网络著作权的管理规范;加大对侵权行为惩处力度,对恶意切割影视片段,大幅度传播他人影视作品变相盈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的网络影音作品。

盛小云认为,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宣传,明确、普及影音制品合理的网络传播制度以及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快保护知识产权步伐。通过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积极发动权利人和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江迪)

(摘自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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