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与越剧界关系特殊的某种妇女。“过房娘”即“干娘“。三四十年代,越剧演员“拜过房娘”乃是一种风气,当时曾有:“跑跑龙套,过房娘可不拜,做做娘姨(女佣),过房囡不可不收”的说法,可见风气之盛。凡“”过房娘”,必是越剧迷,各阶层的妇女均有,真心爱护越剧的亦大有人在,对越剧产生不良影响的,乃是某些有闲、有钱而心地狭窄的太太、姨太太,如电影《舞台姐妹》中的“沈家姆妈”,便是此类人物的艺术典型。她们所收的过房囡,往往是剧团的台柱演员;她们一旦当上“过房娘”,便将干女儿视作私产,为其出钱、出话、出心计,必欲使剧团纳入自己的掌握之中,剧团大小事件,非经其点头或默认,便无法进行,因而,成为主宰剧团命运的特殊人物,亦成为越剧改革的巨大阻力。
过房娘现象乃是畸形发展的越迷现象,集中代表落后观众的势力。越剧界有识之士对此早有警觉,对过房娘的无理纠缠常有抵制行为,有的演员则坚持不认过房娘。“拜过房娘”风气,建国后不再流行,然至90年代又有复燃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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