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甲,男,戏曲导演兼理论家。原名符律衡,曾用名符正。生于江苏武进,祖籍武进。

阿甲自幼随父读书,爱书画,尤喜京剧。他生性聪颖,常为乡邻写字作画,在当地有“十灵童”之称。他听说宜兴显亲寺高僧怀舟曾跟谭鑫培学过戏,便登门拜怀舟为师,怀舟教其书画,传其唱腔。抗战爆发后,他投奔革命。1938年春赴延安,考入鲁迅艺术文学院美术系,是时始用艺名“阿甲”。毕业后,任该院新成立的平剧(京剧)研究团团长,专门从事戏曲的演出、编导和研究工作,开始了京剧改革的实践之路。1942年,成立延安平剧研究院,阿甲任院务委员、研究室主任,后任副院长。

新中国成立后,阿甲任文化部戏曲改进局艺术处副处长,1951年任中国戏曲研究院研究室主任,1955年任中国京剧院总导演,1961年任京剧院副院长兼艺术室主任。20世纪80年代起,他历任中国京剧院名誉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戏曲理论博士生导师等职。晚年定居无锡,任江南书画院名誉院长。

阿甲一生从事戏剧演出、编导和戏剧理论的研究工作。早在延安时期,就参加《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京剧的修改、演出,受到毛泽东的赞扬。建国后,主要从事编导、指导和戏剧理论研究,由他个人或与他人合作编导的历史剧有《宋景诗》、《赤壁之战》、《凤凰二乔》等,现代戏有《白毛女》、《柯山红日》、《红灯记》等。此外,还应邀导演了昆剧《晴雯》、粤剧《李香君》、桂剧《桃花扇》等。在戏剧理论上,他投入了更多精力进行研究,写下了一系列的论文,辑成《戏曲表演论集》、《戏曲表演规律再探》出版。

阿甲的理论著作《戏曲表演论集》,汇集了他在1951年至1962年间撰写的重要论文和表导演评论文章。他的著名论文《生活真实和戏曲表演艺术的真实》,针对戏曲界学习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过程中的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倾向进行批评,较系统地论述了戏曲艺术独特的创作方法、表演手段。在以后的近百万言理论研究中,对戏曲艺术的基本特点、戏曲程式和生活间的关系、戏曲艺术的独特虚拟手法,戏曲是一种极大限度发挥演员本身力量,戏曲表演的特殊体验性质和体验方法等问题都有全面而又系统的论述,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戏曲的导演和表演体系奠定了基石。
阿甲
出生: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丁未)
逝世:1994年12月24日,农历甲戌年冬月廿二日

人物分类
京剧 导演工作者
京剧 史论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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