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毅琳,女,京剧旦角。出生于上海市。
1950年考入中国戏曲学校京剧科,学习京剧表演。在校期间得到了赵桐珊、程玉菁、华慧麟、陈世鼐、荀令香老师的亲授,打下了坚实的基本功。
1958年她毕业公演的《秦香莲》曾受到梅兰芳先生的高度评价,评论文章刊登在1958年7月11日的《人民日报》上。毕业后,她服从党的分配,来到包头京剧团,从此将自己的艺术生命奉献给了内蒙古大草原,在艰苦的演出生活中,无论在农村、牧区、厂矿,她都严格要求自己,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出色的完成演出任务,曾被评为包头市先进工作者。1960年她拜张君秋先生为师,她是张君秋先生最早接收的入室弟子之一。她向恩师先后学习了《望江亭》、《状元媒》、《春秋配》等戏,使她的艺术得到了飞跃发展。
1961年曹毅琳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制了荀派名剧《鱼藻宫》,由中国唱片社灌制了唱片。1963年她随包头京剧团一同调到了内蒙古京剧团,在日常演出中,她除了十几部传统戏如《望江亭》、《状元媒》、《玉堂春》、《碧波潭》、《白蛇传》、《龙凤呈祥》、《凤还巢》、《孔雀东南飞》中担任主演外,还参加了大量现代戏的创作和演出并担任主演,如《白云红旗》、《千万不要忘记》、《红嫂》、《草原新篇》、《沙海春潮》、《草原小姐妹》、《气壮山河》等剧目。在革命现代戏《沙家浜》、《奇袭白虎团》、《杜鹃山》中担任主演。1977年至1980年内蒙古电视台先后为她录制了《红灯照》(饰大师姐)、《女起解》(饰苏三)和专题节目,介绍她的演唱艺术,并在电视台播放。1981年曹毅琳调赤峰市京剧团,并担任副团长。在这期间,又参加了创新剧目《北疆烈火》和新编历史剧《萧太后》的创作演出。1984年内蒙古日报就曹毅琳在《北疆烈火》一剧中饰演魏华的表演艺术,做了专题评论。1987年她被文化部确定为自治区尖子演员,1989年曹毅琳调回内蒙古京剧团,继续从事演出工作直至1993年光荣退休。
在曹毅琳漫长的演出生涯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对艺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演出足迹踏遍内蒙古的山山水水,深受各族人民的欢迎和赞誉。她还与全体演职员共同努力为落实乌兰夫主席关于创建“蒙派”京剧的指示精神,积极创作,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吸纳了蒙古民族的艺术元素,成功在《气壮山河》中塑造出珊丹,在《草原新篇》中塑造出娜仁陶娅,在《沙海春潮》中塑造出托娅及在《草原小姐妹》中塑造出阿妈等可爱可亲的舞台艺术形象。
还曾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内蒙古剧协理事、赤峰市政协委员、赤峰市剧协副主席等职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六、七界代表。
她为人亲和、正直、正派、热爱京剧艺术、热情辅导青年演员,她将青春和艺术都无私地奉献给了内蒙古大草原,为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京剧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09年因病医治无效在呼和浩特市逝世,享年73岁。
出生:1937年8月27日,农历丁丑年七月廿二日
逝世:2009年7月3日,农历己丑年闰五月十一日,12时50分
人物分类
京剧 旦行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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