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兴起,日益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和青睐。京剧作为中华民族舞台表演艺术的代表,如何在日益激烈的文化创意产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赢得更大效益,已成为当下京剧从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的要求来审视京剧艺术的现状和未来,它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从外部环境看,过度的市场炒作以及对舶来艺术的盲目追捧,对中国演出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加之京剧观众老龄化趋势,京剧等民族艺术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从内部环境看,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各京剧院团仍难摆脱相对滞后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演出队伍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的问题较长时间内还将不同程度地存在;长期投入不足造成的基本生产资料短缺,从业人员收入低下,导致京剧人才的大量流失。

综合考虑以上问题,对于京剧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不失京剧本体特征的前提下,融合多种表演艺术元素,将高新技术运用于舞台,打造京剧旅游剧目。纵观整个京剧发展史,京剧艺术一直在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艺术种类的优点,如融合了话剧、歌剧、舞蹈、武术等,使之更加适合现代观众的欣赏品位,然而,外来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已经不单是表演方式的新奇,而是更多地以高新技术运用于舞台表现,使其更加吸引观众的眼球,从而给予观众全方位的感官刺激。在未来的演出特别是旅游类节目竞争中,不可避免的是谁先掌握了高新技术,谁就占领了竞争的先机。

第二,运用现代媒体传播渠道,使大众能够逐渐认识和喜欢京剧。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在演出市场上,演出的宣传几乎和票房成正比。而京剧艺术却往往因为宣传手段和途径过于传统和常规,难以与市场营销相匹配。目前,京剧艺术的市场环境不容乐观,其重要的原因不在于京剧艺术本身的弱化,而在于年轻观众缺乏对它的了解。因此,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等现代传媒工具,使京剧尽可能的为大众所了解和熟悉,也是实现京剧复兴的必经之路。

第三,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对获得版权的作品进行数字产品开发。目前,民族表演艺术在版权问题,尤其是在与电视媒体对演出版权的问题上,一直处于劣势,其主要原因是民族表演艺术在宣传上主要依赖于电视媒体,再就是版权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从而使原本属于自己的文艺产品被媒体以低廉的价格收走。因此,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是每一个京剧从业者都应关注的重大问题。在版权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数字产品开发,将是京剧舞台表演艺术扩大受众、提升品牌竞争力,逐步适应文化市场多元化和国际化的有效途径。

第四,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扩大京剧衍生产品的开发。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京剧相关产品主要有京剧脸谱、人偶、画册、光盘等大众产品,这些产品良莠不齐,不利于京剧品牌衍生品的市场形象保护。对于衍生产品的开发,应注重其品牌效应,与艺术创作、舞台表演形成产业链条,从而使其品质和影响得到可靠保证与大力度宣扬。

(摘自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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