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剧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1-1】
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一就开展好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自2013年6月启动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有力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整个活动健康发展、成效明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有益借鉴,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更贴近基层,更接近群众,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更复杂,群众期待更高。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参加第二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市、县领导班子、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属企事业单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重点任务是着力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树立正确政绩和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等作用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下线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力度不强、转型作为不大以及“急躁、漂浮、跑要”和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以权谋私等问题。
市、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把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效能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中梗阻”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重点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树立良好形象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问题;服务不到位,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重点把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群众观念,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社区稳定发展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
教育部门和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把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目标。教育部门注重查找和解决师风学风教风不严,区域内义务教育不公平,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查找和解决公共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药品、设备设施虚高定价、医患关系不和谐等问题。
国有企业重点把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违背市场规律,盲目决策的问题;铺张浪费、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把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党组织覆盖不到位、党员荣誉感和归宿感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行业自律不严,职业诚信缺失,职业素养不高,社会责任感不强等问题。
二、活动步骤和具体安排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分四个层次依次开展;市级领导班子;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县级领导班子;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每个层次相隔时间大体为两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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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市、县领导班子、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分级分层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适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市、县领导班子、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结束时,在主会场参会人员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开展民主评议。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不开展民主评议,但要通过适当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晋发[2013]1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市、县领导班子、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原著、集中研讨、专题交流。有条件的市、县可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建先进人物巡回报告团。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学习,主要采取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送学上门等方式。要借鉴近年来“领头雁”培训和党员冬训工作的一些好经验。省委组织部编写的《与农村干部谈心》要作为培训的基本教材。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春节前后开展的走访慰问,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等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掌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群众的期盼。活动正式启动后,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开设网上专栏、短信平台、热线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要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担忧,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形式,鼓励群众讲真话、提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特别要安排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梳理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意见。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要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四风”问题,做到不走神、不散光。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又要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班子成员既要互相谈心,也要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变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深信剖析检查。市、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市、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面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儿组织生活会。市、县领导班子,市、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农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贯彻活动始终。市、县领导班子,市、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存在问题、主要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配合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继续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要把第二批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推进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制定的实施办法,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保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加强制度建设。要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委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不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创新方法和加强督导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运用多咱方式和载体。要把从严督导贯穿活动全过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发展。
注重发挥“一把手”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而形成层层示范、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注重加强基层组织。要以开展全省“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深化大学生村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六个一”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大学生村官文化层次高的优势,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要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在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注重上下衔接联动。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有机整体。要通过第二批活动听取意见、查找问题等方面工作,检验第一批活动成果,推动第一批活动单位“回头看”,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每一个“末稍神经”。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注重解决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第二批活动的重点任务,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行为方式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注重行业系统指导。教育、卫生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执法监管部门要成立行业指导小组,制定行业指导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行业作风提升。为统筹活动进程,对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国土、地税、工商、质检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所在地党委负现组织开展活动,并派出督导组全程指导,省级主管部门要成立系统指导小组,坚持上下联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技工业党委等要认真抓好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
注重从严督导把关。省委向各市委派出督导组,重点督导市级领导班子,有计划地巡回督导各级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市委要向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市管企业派出督导组。各县(市、区)委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单位派了督导组。农村、社区以及规模较小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派出活动指导员。各个层级的督导组要准确领会活动的工作要求,熟练把握活动的方法步骤,精心制定督导方案,对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要明确督导重点和把关要求,以每个环节工作的高标准,来确保活动的高质量。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落实领导责任。批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省委对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市、县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注重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来开展;对流动党员,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开展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习材料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对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可先进行整顿,再开展活动。同时,要注意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探索创新,努力形成体现要求、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
强化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省委精神、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交。要重视典型宣传,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新选树一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先进典型、服务人民群众的模范人物和热心群众工作的典型。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案例分析、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反而典型。
严明组织纪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要通过这次活动,把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问题找出来,把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健全起来,把组织纪律严起来,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持“四个服从”、增强组织纪律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和开展中形成的活动方案、动员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重要文件和内容,都要提前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上一级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查。
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同做好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保和谐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山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8日
山西省晋剧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1-2】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中发〔2013〕4号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力地推动党风政风改进,同时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思想动员、工作准备和行动示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主要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6月,中央政治局将召开专门会议,总结检查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省部级领导机关和副省级城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等学校;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可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要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在省部级单位开展活动期间,省以下地区部门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同时,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四、组织领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担任组长,中央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研室、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要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总政治部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明确重点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抓好各个环节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意见》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
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和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有序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县领导机关先行一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注重分类实施。针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烟草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单位,部分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要加强领导和督导,认真抓好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共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各选择一个县,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指导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落实领导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本地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市、县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加强督促检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行业系统派出巡回督导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派出督导组,下派到市、督导到县。市、县督导组的选派,由各地确定。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抓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山西省晋剧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1-3】
山西省晋剧院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4]4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晋群组发[2014]3号)要求,按照集团的部署,结合剧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山西省晋剧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全院共产党员为主要对象,以剧院领导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目标任务: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模式、打造精品剧目、拓宽演出市场、增强发展活力等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六个突出问题:一是精神懈怠,进取心不足;二是工作有畏难情绪,创新意识不强;三是深入基层不够,群众观念薄弱;四是办事不讲原则,制度建设不完善;五是艰苦奋斗意识不够强,有奢侈浪费现象;六是组织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紧紧抓住四个重点:一是通过改革探索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模式;二是关注民生,逐步提高职工待遇;三是以精品生产为第一战略,走精品强团路线;四是以拓展市场为第一着眼点,向市场要效益。始终坚持五个贯穿:一是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二是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三是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四是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五是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努力达到四个目标:第一,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深刻理解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内涵;第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宗主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第三,切实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四,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使党员干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为加快剧院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精神力量,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体现在晋剧事业的永续繁荣发展上来,体现在演艺集团整体实力的不断壮大上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活动步骤和具体安排
按照省委的部署和集团的要求,结合剧院工作的特点,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一)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
时间安排:3月21日——4月20日 时间为一个月
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认真搞好动员部署
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剧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力求使全体党员和干部充分认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文化厅党组、集团党委的部署上来。
根据剧院实际,参加动员会人员范围为:剧院总支委员、班子成员,全院在职党员,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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