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设想很好,这几年全国有些民营表演团体很突出,在山西、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份做得都很好,但这些一般都是当地剧协在支持着做,而不是文化部门在搞。现在文化部门出台正式的文件支持,说明政府已经认可他们的社会地位。”6月23日,在谈及文化部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侯露对本报记者表示。

此前一天,在外地出差的侯露刚回到安徽,连日的奔波让她累倒在病床上。在接到记者电话时她表示还没看到这个文件的出台。当天晚上,侯露对此文件进行了仔细地研究。

“拓宽演出市场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是我国文化企业发展中始终面临的考验。”侯露对《意见》中提到的“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设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专项扶持资金,努力协调金融机构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运用扶持资金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贴息服务,对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实行以奖代补措施”感触颇深,在她看来,民间演出团体虽然数量众多、演出活跃,但资金缺口问题由来已久,也一度面临着政府引导、扶持不足的困扰。“国家已经有一部分资金在支持农村文化建设,那怎么把这个钱用好,真正落实下去是值得思考的”。侯露说。

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民营剧团的数量超过6800家,年演出200万场以上,已经是我国演出市场上活跃的一支大军。虽然数量众多、演出活跃,但其“草根性”决定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提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将在资金扶持、准入门槛、人才及税收政策几方面获得政策支持。

草根剧团“野蛮生长”

作为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著名剧作家的侯露曾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为了农村孩子眼神里对文化的渴望”,应大力扶植民间剧团,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侯露曾创作过话剧《风驰瑶岗》、戏曲《李清照》、黄梅戏电影《徽商奇缘》。在搜集素材和采风的过程中,她深切地感受到农民对戏剧的渴盼和农村剧团生存的困境。

“如果不是被那些农民演艺朋友们的热情与激情所感动,我不会乐于奔波。”侯露说,近年来,民营戏班迅速发展,成为农村文化生活的营养品。他们不要国家一分钱,自觉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活跃着农村的文化生活。

侯露所在的安徽省有近千家农村戏团,每个团平均每年演出四五百场,在不拿国家一分钱的基础上,每人每年靠唱戏的收入就能达到2万元以上。

“前几年都是以票房收入为主,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接受农村地区邀请,包场的很多。”安徽红星庐剧团负责人盛小五告诉本报记者,他的剧团已经成立了15年,固定的人员有20人左右,前些年剧团在经济收入方面微薄,因为酷爱戏曲,所以坚持下来。

收入微薄对盛小五来说不是大问题,最让他感到伤心的是政府部门对民营剧团的不公平待遇。

“在一些地方演出的时候有乱收费的现象,甚至是敲诈,有些地方打着收管理费的旗号进行收费,但是一旦遇到问题我们的权益却得不到保障,太让人气愤了。”盛小五说,还有就是政府对待国营专业剧团和民营剧团的不平等,其实部分专业演出团体的演出质量也不过如此,有的甚至还不如我们民营剧团的演出水准高。

在去年年末的安徽省首届农民戏剧节中,“民星”们的风采被一一点亮。戏剧节举行期间,安徽省剧协联手安徽卫视《相约花戏楼》栏目,对首届农民戏剧节中涌现出来的“民星”进行评选,农民演员们尽展绝活,用散发着浓郁乡土韵味的安徽地方戏选段演绎着草根戏班的风采。

“我曾经毛遂自荐将我们剧团推广到央视的一个频道,可是从他们的答复中能感觉出对我们的不待见。虽然我们这些民间剧团中大多数人文化水平低,可是因为从小就活跃在戏曲舞台上,掌握了大量传统老戏,如果不继续传承,很多经典剧目可能面临失传的危险。”盛小五深有感触地说。

“如果缺乏优秀的新剧作品的呈现,传统经典剧目的传承又得不到有力的保护和支持,那我们的出路何在?”侯露的反问发人深思。

长期的“发育不良”累积的人才缺乏、节目粗放、管理落后等问题仍普遍困扰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优秀剧本匮乏,很多民营剧团“无米下炊”,一个剧本要花费上万元,大多数民营剧团都付不起。在采访中,北京一家民营话剧社负责人也对记者总结了民营剧团遇到的普遍困难。

“利好”政策出台
民营剧团走向春天


对民营剧团的这些抱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处长孙秋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不讳言:“以往民营团的诉求不是很畅通,也从来没有针对民营团的专业奖项,但从国家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各地对民营演出团体的重视在逐年加重,现在出这个文件也是为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对此的认识,增加对民营团的认知度。”

她举例说,像北京市从2005年开始设立30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国有和民营团体到基层演出给予场次补贴;浙江、江苏、安徽陆续设立了专项奖项和补助。2006年,沈阳市财政设立了民营演出扶持资金1500万元;2007年,江苏拨款40多万元专门用于民营剧团情况的调研;2008年,安徽省文化厅专门拨款50万元,用作民营团体专项扶持资金,并发布文件,摸底调研。组织全省优秀民营表演团体,举办了民营艺术节。

而从2003年开始,中宣部、文化部每两年表彰一批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从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里拿出1000多万元,用以对民营剧团的表彰。这项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到目前为止,表彰活动已经进行了三届,累计表彰了100多家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此外,本次《意见》中提出,以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属于企业性质,今后,从事京剧、昆曲、地方戏曲等民族民间艺术表演项目和歌剧、舞剧、话剧等艺术表演项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可以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文化行政部门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这意味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既可以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从事公益活动和经营性活动的非盈利机构,并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

事实上,对于民营剧团所遭遇的困境,近几年来有多位政协委员曾呼吁过。今年两会期间,民建中央就提交了一份《关于促进我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提案》,提出了“应把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纳入我国演出市场体系建设,纳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建设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基层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格局之中,建立健全适合其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机制,从‘管文化’向‘扶文化’转变,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排忧解难”等建议。

侯露认为,《意见》的出台让民营剧团很受鼓舞,但关键还要看下一步的落实,“以前就有不少省市提出了‘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口号,但一旦落到实际行动,文化产业甚至文化事业又被冷落到一边。”

(摘自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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