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出台,这标志着山东对地方戏与京剧的保护扶持步入有章可循的新阶段。今年以来,“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山东地方戏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山东省艺术英才培育工程”陆续启动,加之不久前颁布的《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这些措施被形象地称为“4+1”工程。实施这些工程目的是什么?意义何在?
15台参评剧目全部获奖,3台剧目摘得文华大奖,1台剧目获文华大奖特别奖……这是山东舞台艺术作品参加“十艺节”的成绩单。山东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十艺节’上山东文艺创作取得全面丰收,也是我省艺术创作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舞台艺术繁荣的背后,是山东一系列规划、政策在支撑。
筹办“十艺节”初期的2012年,山东即制定了针对性极强的舞台艺术、美术、群文作品创作规划,实施“精品剧目打造工程”“美术创作精品工程”“社会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并要求各市、各文化单位立下军令状,实行问责制。徐向红说:“艺术创作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必须克服盲目性、随意性。”
对舞台艺术而言,剧本是一剧之本。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陈鹏认为,没有好剧本,作品立上舞台就很难改了。如果说艺术创作有捷径的话,就是有好剧本。筹备“十艺节”的几年,山东3次向社会公开征集剧本300余个。每台戏的创排过程都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之后通过演出不断发现问题,每场演完都要坐下来总结。
今年5月20日,《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2014—2016年)》正式印发。规划提出,在对“十艺节”获奖剧目和重点剧目进一步打磨提高的基础上,山东未来3年内将打造40台至50台高质量创作剧目,实现舞台艺术持续惠民、乐民的目标。
6月,由山东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出台。奖励办法明确了13个大奖及其子奖项的具体名录,并出台了相关奖励细则。根据《奖励办法》,山东省内获得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剧目组(单位),按照中央奖励标准一比一给予配套奖励。获得文华大奖、文华大奖特别奖的剧目组(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其他奖项则给予2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以前院团或个人领奖,需经过‘获奖—申报—批准—奖励’一系列程序,如今有了奖励办法,获奖单位或个人自行对号入座,凭证书领奖,公开透明。”徐向红说,过去的艺术创作奖励带有临时性色彩,现在把奖励制度化,做到有规可依,利于调动艺术创作者的积极性。
艺术创作规划的制定需处理好艺术作品质和量的关系、新创作与加工提高的关系、精品创作与普遍繁荣的关系。陈鹏表示,规划制定的一大原则是遵循艺术规律,依据山东省内文化资源分布情况,制定有利于推动舞台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的政策和办法。
前面提及的四大工程,也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记者了解,目前“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评审正在进行,42部作品参评;“山东首届优秀保留剧目”评审已完成,3部作品获选首届保留剧目;“山东省艺术英才培育工程”也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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