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布西安市第四批5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请示。目前,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达150项。
此次公布的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2项民间文学、1项传统音乐、2项传统舞蹈、3项传统戏剧、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6项传统美术、23项传统技艺、4项传统医药和6项民俗。
据了解,全市已公布了3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97个项目,其中1个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个入选国家级名录,65个入选省级名录。
西安市还命名134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其中51名入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6名入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每年资助代表性134名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资助20多个区县建立展厅、传习所,为传承人传习活动搭建平台。每年在国家文化遗产日和春节期间举办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记者 程慧)
(摘自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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