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女,汉族,1963年9月生,河南省孟州市人,1976年从事戏曲表演工作,现任河南省曲剧团国家一级演员,主工青衣,兼闺门旦,系著名曲剧表演艺术家张新芳的得意门生。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其嗓音浑厚明亮,唱腔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高亢时响遏行云,低回时细若游丝,表演淳厚简朴,大开大合,人物性格把握准确,心理刻画清晰,为近年来曲剧后起之佼佼者。在1994年赴台演出中主演《陈三两》得到宝岛同胞好评,盛赞其“扮相美,唱腔美,表演美”;2001年1月再次赴台,主演了《花庭会》等剧,在宝岛观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
二十余年来,她塑造了“陈三两”、“秦香莲”、“吴妈”、“秋蝉”等一系列悲剧色彩浓厚的女主人公形象。1993年在河南省首届曲剧演员电视大奖赛中获“金牌奖”;1996年获河南省第六届戏剧大赛“表演一等奖”;同年十月,在第三届中国戏曲‘“金三角”(秦、晋、豫)交流演出中获“优秀配角奖”(第一名);2002年获河南省第九届戏剧大赛表演一等奖。2005年荣获第十届“香玉杯”艺术奖;2006年获首届河南曲剧艺术节“河南曲剧十大名旦”奖。是河南曲剧张(新芳)派艺术成就卓越的领军人物,也是我省优秀的青年表演艺术家。
她主演的剧目主要有:《秦香莲》、《秦香莲后传》、《陈三两》(入选中华戏曲精品库)、《阿Q与孔乙己》、《婚姻大事》、《荆钗记》、《孟姜女哭长城》、《罗衫血泪》、《梨花狱》、《周仁献嫂》、《搬窑》等二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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