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桐轩 (1860~1932) 名良才,字桐轩,号莲舌居士,祖籍陕西蒲城, 剧作家。

他肄业于三原宏道书院。1905年参加陕西同盟会,民国后被聘为陕西修史局总纂、省长署顾问、省政府顾问,全国语音统一会会员。1912年,与孙仁玉等发起创立易俗社,被推选为第一任社长。

李桐轩先生肄业于三原宏道书院,1905年参加同盟会。

1909年 被推举为陕西咨议局副议长。

1911年 辛亥陕西起义时,冒险赴湖北与革命军进行联络,民国建立后历任陕西修史局总纂、省长署顾问、省政府顾问、督军府顾问等。全国语音统一会会员。

1912年 与孙仁玉共同率先发起发起创立易俗社,被推选为社长。后来又历任易俗社名誉社长、驻武汉分社社长、评议长等。

1913年 主持《易俗白话杂志》,共七期,先生注重对旧戏曲进行改良,强调剧本的社会作用,认为“声满天下,遍达于妇孺之耳鼓眼帘,而有兴致、有趣味,印诸脑海最深者,其唯戏剧乎?”提倡使用白话文,普及社会教育。他编写的《甄别旧戏草》是评判传统剧目的重要理论著作。

李桐轩先生早在清朝末年就开始了剧本创作,有《黑世界》 (又名《戴宝珉》)、《鬼教育》、《英雄泪》等作品传世,易俗社成立后,先生20年先后编写 了30多本宣扬爱国思想,破除封建迷信、提倡科学民主的新戏,其中大本戏11种,小戏19种。主要作品有: 《一字狱》 、《天足会》、《牛肉案》、《豚尾记》、 《银蜡台》、《贺家坟》、《孝子金》、《董华妻》、《亡国痛》、《泗林湖》、《兴善庵》、《文山殉国》、《双刀记》、《双诟记》(中国秦腔网注:“诟”原为“女+ 后”)、《元宝精》、《中牟摘印》、《鲁相拔葵》、《人伦鉴》、《鬼教育》、《强项令》《闹督院》、《万变图》、《如皋狱》等。

李桐轩先生的剧作,以表现社会现实题材见长,文笔锋利,泼辣深刻,直指封建统治者爪牙。李桐轩先生被称为“吾陕新剧界之星宿”。时人评论:“其为戏也,若陶渊明之诗,冲微淡远,耐人寻味,选句之佳,尤非他人所能及。”

他肄业于三原宏道书院。1905年参加陕西同盟会,民国后被聘为陕西修史局总纂、陕西省长署顾问、陕西省政府顾问,全国语音统一会会员。1912年,与孙仁玉等发起创立易俗社,被推选为第一任社长。

他重视戏曲的教育功能,认为“声满天下,遍达于妇孺之耳鼓眼帘,而有兴致、有趣味,印诸脑海最深者,其唯戏剧乎?”李桐轩先后创作了《一字狱》、《天足会》、《亡国痛》、《人伦鉴》、《鬼教育》、《强项令》等20多个宣扬爱国思想,破除封建迷信、提倡科学民主的剧目。

1912年7月1日,农历壬子年五月十七日:陕西易俗社成立

陕西同盟会会员李桐轩、孙仁玉以及王伯明、范紫东、高培之等160多名热心戏曲改良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在西安创建了我国第一个集戏曲教育和演出为一体的新型艺术团体——陕西易俗社。该社以“辅助社会教育,启迪民智,移风易俗”为宗旨,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制定章程,建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成员由社员民主选举,并规定任期。设立评议部、编辑部、学校部、训练部,招收少年学员,先学初小、高小课程,后上“文史进修班”,达标者发给毕业证。在此基础上学习六年戏曲专业,合格者发给戏曲专科学校毕业证书,从事戏曲演出。易俗社将文化教育、戏曲训练、演出实践结合起来,培养了大批戏曲人才,创作和演出了许多优秀剧目,对戏曲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对戏曲改良起到了示范作用。

清光绪四年(1878),桐轩与胞兄异材同时考中秀才,因家境贫困,桐轩去华州任私塾塾师。十四年(1888)被陕西提督学测绘各县地图。二十八年(1902)与同县举人张拜云在同州创办求友学堂,以科学知识和爱国思想教育学生和子女。光绪三十年(1904)他的两个儿子约祉和仪祉考入京师大学堂,他作诗六首相送,诗中有云“唯华人兮神明胄,不可奴兮不可虏”;“人生自古谁无死,死于愚弱最可耻”。次年,他主持重修《蒲城县志》,为民间豪侠“刀客”王改名立传。知县李体仁审稿时批“悖逆”二字,弃而不用。

三十一年(1905)井勿幕由日本返陕,宣传孙中山革命主张,发展同盟会组织。李率先加入中国同盟会。三十二年(1906)任蒲城高等小学堂教习。次年又与同盟会会员常自新等组织蒲城县教育分会,在学校内外进行民主革命活动;还利用回家的机会,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

三十四年(1908)与焦子静、王子端、张拜云等在西安办健本学堂,作为同盟会培养革命骨干的场所。

同年10月16日“蒲案”发生。省城召开教育总会周年大会时,李与郭希仁等要求大会讨论“蒲案”问题,并向提学使余堃提出质问,又经过许多斗争,终使“蒲案”祸首、蒲城县知县李体仁被撤职,死者得到昭雪。

清宣统元年(1909)十月,陕西咨议局成立,李被选为副议长。他与郭希仁、井岳秀等同盟会会员控制咨议局,使其成为同盟会的秘密据点。

1911年10月西安起义时,因土匪蜂起扰乱,毁坏了境内所有电线杆,陕西与外界断绝音讯。他自请去武昌,向湖北军政府通报信息。

他是全国读音统一会会员,1913年赴京参加制定“注音字母”工作。此前一年担任省修史局总纂,与修纂孙仁玉在整理史稿之暇,研究社会教育问题,深感戏曲对移风易俗关系重大,遂与井勿幕等发起创办易俗伶学社(后改名易俗社),聘请名艺人陈雨农、党甘亭等为教练,招收学生,既学戏曲,又学文化,并在该社修建之剧场经常演出,使易俗社不但成为一所戏曲学校,也是一个新的剧社,在全国独树一帜。

李在易俗社初创时期,先后担任社长、评议、编辑及名誉社长等职。他用半生心血倾注于易俗社,被誉为陕西“新剧界之星宿”。为了回答一些封建思想严重的人的讥讽,他写了《赠易俗社友》与《答长公》等诗,诗句有“晨兴教歌舞,亲履粉墨场,知我谓我乐,不知谓我狂”,“结社得良朋,易俗传清响,寻乐且偷闲,敢希识者赏”。

李在戏剧创作方面成果颇丰。加入同盟会后,他就编写过《黑世界》《鬼教育》《英雄泪》等剧本,以后又为易俗社写了《一字狱》《亡国痛》等大小剧40多个;还写了一本《旧戏甄别草》,对过去流行的几百个剧目,进行了分析评价,划分为可去者、可取者与可改者三大类,取舍标准“以影响于人心为断”。他的遗著还有《民兴集》《兵农说》《井邑说》《慈幼篇》《集孟政谈》及《莲舌居士传》等十多种。《民兴集》是一部白话通俗读物,有他自创的《注音字母教学法》,寓识字于纸牌游戏之中,不识字者学之数日可通。他的幼子李隼(知祉)八岁因病耳聋,由于在失听以前学习了这种识字法,掌握了自学中文的工具,又能刻苦自励,加上哥哥仪祉等人指导,终于攻克了学习数、理、化和外文难关,成为一位以绘图见长的土木工程师。

李怀着一颗爱国救国的赤子之心,不断撰文抨击误国害民的“恶魔”。他在《莲舌居士传》中写道:“利国者不顾家,福民者必忘身。恶有问舍求田而为英雄者乎!恶有利己而不害人者乎!恶有以慈善假面示人而非恶魔者乎!”然而,身处新旧军阀混战、“恶魔”横行的时代,他无力回天,消极悲观,最后皈依佛教。
1932年3月26日病逝。

李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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