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戏
小戏是在中国民歌、民间舞蹈、民间说唱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形成过程就是对各种中国传统艺术综合的过程。小戏作为中国劳动民众集体创作并演出的一种有歌有舞、有唱有白、有故事情节和舞台表演的小型综合性艺术,属于代言体。通常称为“二小”,即小旦、小丑,或“三小”,即小旦、小丑、小生戏。小戏原是一种俗称,是相对于昆腔、高腔以及梆子、皮簧之类“大戏”而言。题材方面,小戏多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为题材,一般只有小丑和小旦两个角色,或增加一小生形成三个脚色,通常称为两小戏或三小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