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骏声(1924—1988),男,一级导演。苏州人。1943年2月起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敌演剧五队、四队任演员。1949年后任七兵团教导团和浙江军区文工团戏剧队长、编导,曾导歌剧《血泪仇》、《刘胡兰》、《王秀鸾》、话剧《战斗里成长》等。1955年任浙江话剧团艺术室主任、导演,曾导《万水千山》、《夜店》等。1958年任浙影厂导演,赴上海电影导演进修班学习,实习时参加电影《红色娘子军》摄制全过程。为加强越剧男女合演,1960年调浙越二团任艺术室主任、导演,曾导《血榜记》、《夺印》、《江姐》、《战斗的青春》、《白沟河》等。1972年始在省越改剧组导演《东海小哨兵》、《半篮花生》、《龙江颂》、《红云岗》等。1979年浙越二团恢复后任党支部书记、团长、导演,执导《强者之歌》、《闪光的爱》、《离宫恨》、《珍珠塔》。1984年文化部授予浙越二团为全国八个演现代戏有成绩的戏曲团体之一。1983年为省小百花越剧团执导《五女拜寿》,演出享誉国内外后协助长影厂拍成电影,获1984年戏曲片金鸡奖、文化部优秀影片奖。1985年成立浙江越剧院任艺术指导。同年为富阳越剧团导演赴京剧目《金殿拒婚》,在浙江省第二届戏剧节获导演奖。曾为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浙江省对外友协理事。全国剧协会员、浙江省剧协常务理事、浙江省导演学会副会长、中国戏曲现代戏研究会理事、浙江省艺术研究所艺术咨询、浙江省文化厅艺委会委员。为越剧男女合演和全省戏剧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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