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玉,男,一级导演、作曲。安徽宿县人,1932年12月出生。1945年入伍,至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文工团工作,194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1952年,入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学习。1952—1953年在浙江省文工团歌剧队(即越剧团)任乐队队长。1953年始,在浙江越剧团艺研组任作曲,为最早从事研究解决男女合演同台对唱的作曲者之一。作品有《麒麟带》、《槐荫分别》、《擦亮眼睛》、《马兰花》、《借罗衣》、《五姑娘》(与周大风合作)等,其中《麒》剧男女对唱“花儿好”、《马》剧的“马兰花”等曲一度广为流行。与周大风等合编出版《越剧新基调试作》等。另还为女子越剧《春香传》等作曲。1956年任浙江越剧二团团长,使男女合演在1957年全省戏曲会演中取得优异成绩。1958年调入新建的浙江电影制片厂任艺委会委员、作曲。先后为《人小志大》、《重要的一课》、《海涂》等片作曲。1961年调入浙江越剧一团任副团长兼作曲,此期间主要担负艺术生产管理。1965年编写《陈佩卿唱腔研究》书稿,后存嵊州“越剧博物馆”。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任“浙江越改剧组”组长、浙江越剧团(改称)团长,组织领导《红灯记》、《龙江颂》、《红云岗》等男女合演剧目作曲、排练与《半篮花生》的修改、电影拍摄等。“文革”结束后组织排演名噪一时的《小刀会》。1979年调浙江电影制片厂任导演,后一度任副厂长、编导室主任。执导的作品有:彩色风光文物片《西泠印社》、《天台国清寺》获省优秀电影创作奖;彩色故事片《何处不风流》、少数民族宽银幕故事片《奢香夫人》;戏曲艺术片《抬花桥》、《唐伯虎》(宽银幕);宽银幕大片《国魂》(获省委宣传部嘉奖);浙江省第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影星泪》等。由此,在浙影厂评为一级导演。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二届理事、浙江省二届音协副主席、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浙江省剧协、影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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