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振遐先生是我国知名的越剧作曲家,其生前参与创作的越剧《红楼梦》被广为传唱,不少唱段成为戏迷们心中的经典。然而,与该剧相关的著作权纠纷近年来多次诉诸法庭。不久前,顾先生的三位继承人又因宁波小百花越剧团擅自使用该剧中的经典唱段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越剧院投入资金开始编排越剧《红楼梦》。顾振遐作为上海越剧院的员工,也参与了该剧音乐部分的创作。在上海海燕电影制片厂于1962年出品的由上海越剧院演出的电影《红楼梦》中,顾振遐署名为“作曲”。
顾振遐的遗孀冯女士和2个女儿发现,2009年5月10日,宁波小百花越剧团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上演的越剧专场演出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越剧《红楼梦》中的唱段《合不拢笑口把喜讯接》。冯女士等认为,顾振遐参与创作的涉案唱段著作权应由顾振遐享有。于是,冯女士和2个女儿共同将小百花越剧团和兰心大戏院告上法庭,要求小百花越剧团停止侵权、刊登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6.2万元,兰心大戏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百花越剧团辩称,根据之前多份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顾振遐生前曾亲自证实越剧《红楼梦》的著作权利属于国家的剧院,不存在作品权利属于个人的问题。被告只是使用了涉案唱段的唱腔部分,其余音乐都是剧团自行创作。兰心大戏院则辩称,当天的演出是公益演出,参演的均是正规剧团,戏院对具体内容并不知情,不具有主观过错。
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红楼梦》是以上海越剧院的名义,在剧院的主持和组织下进行的创作,其著作权应由剧院享有。顾振遐虽然参与创作了涉案唱段,但对涉案唱段并不享有著作权,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郭娜 汤峥鸣)
(摘自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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