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消息:优秀文化传承离不开经典剧目的传播,经典剧目的诞生又离不开优秀的创作团队。不过,眼下作为其中关键环节的创作团队却面临着激励机制上的尴尬。对此,市政协委员上海越剧院院长李莉在本次政协提案中呼吁对主创人员的稿酬给予政策扶持。
李莉说,目前上海戏曲院团在职创作人员的收入普遍偏低,“这对于凝聚上海的文化原创力及优秀文化创作人才极为不利”。李莉解释说,造成这一境况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创作人员的稿酬计入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在此情况下,即使申报到上海文化基金的项目资助,院团也不敢如数将稿酬发放给在职创作人员。因为“提高他们的稿酬势必影响其他员工的收益”。所以,即便编排出的剧目深受观众喜爱,票房成绩卓越,仍无法与创作团队的收入挂钩。
“现在文艺市场上,创作一部优秀戏剧剧本的报酬能够达到30万至50万元,而在我们院团只能拿到3万到5万元。”李莉坦言,创作人员的薪酬体系与市场定价的严重脱节,势必影响他们的创作积极性。同时,各院团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往往会共用导演、编剧等核心创作人才,这也造成各剧种之间内容同质化,“对于戏曲艺术的独特性也有伤害”。
李莉的呼声得到了来自其他院团的市政协委员的支持。他们建议优化在职创作人员的薪酬体系,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将创作人员的稿酬单独计算,不计入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从而从制度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励大家创作出叫好又叫座的优秀戏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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