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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三审林爱玉》

越剧《三审林爱玉》,传统戏

越剧《三审林爱玉》根据越剧传统剧目《双鸳鸯》改编。写上元县林家庄渔民林小二父母早亡,有一妹妹爱玉。当地富豪朱小炳见爱玉貌美,命家人抢走爱玉,小二竟被小炳杀害。爱玉被抢到朱府,朱府丫鬟桂儿非常同情爱玉,二人正准备双双出逃时,巧遇小炳之子朱福前来调戏爱玉,朱福未遂,失足跌下楼致死小炳冤枉爱玉盗窃金银,谋死人命,把她押送公堂。上元县知县刘贤吕十分清正,不但未将爱玉处死,反把小炳扣押小炳之妻严氏勾结官府,应天府知府杨汤顺贪赃枉法,诬害良民,竟将爱玉和桂儿屈打成招,判处斩刑。贤昌为民弃官,到扑水乡杨阁老处呈告,杨阁老带贤昌上殿见驾,皇上封贤吕为汀南巡按御史。贤昌赶往应天府法场,救出无辜的爱玉和桂儿,并依法惩处了汤顺、小炳和严氏。

该剧原名“双鸳鸯”。1940年由筱丹桂首演。新中国成立后由陈碧云、王南法等改编,遂昌越剧团演出,浙江东海文艺出版社编印成小剧本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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