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述评一个女人婚姻不幸,也许是“红杏出墙”的原因,但是绝不能因为婚姻不幸,就应该对“红杏出墙”给予歌颂,也不能在道德法庭上给予认可。更何况长期“暗度陈仓”,私生的女儿都已经长大成人,反过来还去指责自己的丈夫不务正业,这实在有些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这就是即将在长安戏院演出的豫剧《香魂女》。自从在长安戏院看了豫剧《香魂女》,就总感到不舒服。
旨在表现改革开放的新农村,《香魂女》确实贴近了生活。然而,剧中的女主人公,一面与一位健壮的青年人长期勾搭成奸,并生有一女,自知没脸见人;一面发展经济,努力生产,每天又责备患有小儿麻痹症的丈夫赌博,不与她配合生产,一面又用重金为自己与丈夫的呆傻儿子娶来漂亮媳妇,让儿媳守活寡,这样的女人,在我们的身边也许是存在的,如果作为一个中间人物来处理,也不该大惊小怪,但是作为一出反映现代化农村面貌的戏剧,把一个于情不通、于法难容的女企业家作为一个典型的艺术形象来树立,实在不利于新婚姻法的宣传贯彻,也拖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脚步,说明白一点,如果我们的农村多几个“香魂女”岂不是添乱了吗?
4月7日、8日,河南省豫剧三团的《香魂女》将再次在长安大戏院演出,这位香魂女是改革开放的楷模,还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坏女人,是值得同情,还是应该绳之以法,我们还是看看再说吧。

(摘自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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