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民族戏曲艺术,传承传统文化。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公开招生。
剧团简介: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是辉县市唯一的县市级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前身是辉县市豫剧团,成立于1946年,原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012年积极响应国务院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号召,转制为辉县市豫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务实、创新、诚信”为经营理念,以弘扬民族文化,打造豫北一流文艺表演院团为己任。公司现位于辉县市城北街64号,现有职工60余人,省级以上戏剧家协会会员19名。国家二级演员2名,三级演员9名,三级演奏员2名,三级舞美设计师2名。公司是集戏剧演出、编排生产、文艺宣传、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有文艺企业。剧团年平均下乡演出450余场,常年到周边省市巡回演出,深受当地群众们的喜爱。多次受到各级领导单位的表彰鼓励。
一、招生对象:凡居住在我市(以身份证上户籍为准),年龄在13岁以上16岁以下,有志于从事戏剧工作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当年中招成绩高于“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男女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经加试合格方可录用为预备学员。
二、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能够承受一定强度的基本功训练和表演者。热爱团队、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及艺术特长。(具有一定的表演功底,如身体素质好、舞蹈表现力强,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录用流程:
1、经考试合格录取为正式学员,到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相关专业学习,学制叁年,学员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剧团另外为学员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及练功服装,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市豫剧团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2、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颁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学员毕业后直接到辉县市豫剧团工作就业、试用期1年,期间须遵守团规,服从剧团的统一分配与管理,演出活动由剧团统一安排。试用期间剧团发放基本工资。
3、试用期间不合格者、不服从分配及影响团结、影响剧团秩序的学员一律清退。试用合格者与剧团签订长期用工合同,剧团按国家标准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按剧团正常工资发放。
备注:所有剧团的学员或职工排练和工作期间食宿免费。剧团鼓励学员、职工参加各项戏剧赛事,参赛期间费用剧团全部负担。
四、加试内容:
1、戏剧表演片段1-2分钟(自备音乐)、动作模仿、基本功。
2、自选演唱戏曲唱段或歌曲一首(自带曲谱,中外歌曲不限,唱法不限)。
3、朗诵(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均可)
4、视唱练耳,听音模唱,节奏模仿。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7月30日—2019年9月10日 ,
每天8:30-18:30
地 点: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六、加试时间:
2019年7月30日—2019年9月10日,每天8:30-18:30
地 点:豫剧团排练厅(城北街老消防队对过电影公司院内13603733200)
七、录取方式:2019年 9月10日前可通过剧团公告、辉县市豫剧团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名单。
八、招生计划:男、女演员各20名
九、联系电话:18613736550 1861373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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