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健全传统文化传承保障体系,近期,四川省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四川振兴”出台振兴川剧、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等2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地方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一是突出四川特色,完善戏曲评价体系。

在全国率先提出“振兴川剧”计划,把振兴川剧作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重点,引入社会力量支持川剧发展,加大川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力度,以“中国川剧节”和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为抓手,推动川剧艺术事业传承和发展。建立优秀戏剧剧本论证制度。加强全省戏曲评论与研究职能单位建设,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构建相对完整、合理的省、市、县三级戏曲艺术评价体系,以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为职责,以服务戏曲艺术家和引导戏曲创作方向为宗旨,整合社会资源,聚集批评和研究人才,建立戏曲艺术评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倡导专业批评精神。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改善上产场地条件。

搭建四川艺术节、四川省曲艺、杂技、木偶、皮影艺术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为戏曲艺术的展示、交流与传承、发展创造重要平台,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戏曲、热爱戏曲的生动局面。对原有剧场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完善服务功能,把简易戏台建设纳入“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儿童文化之家”等新型文化阵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范围。

三是扶持艺术创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和优秀剧本立上舞台的扶持。结合四川省重点剧本签约和‘三个一批’创作扶持工作”,努力实现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的无缝对接”。加强戏曲创作人才和理论人才机制建设。坚持办好多种类型的戏曲创作、评论培训班,构建戏曲创作与评论人才培养常态化机制。全方位为年轻一代戏曲创作和理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条件,帮助他们开阔创作视野、拓宽创作思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培养具有优良品性、德艺双馨的戏曲领军人物。(来源: 四川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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