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涛

被告简介

昨天,冯涛的舅舅和朋友也来旁听此案。一位姓王的朋友对记者说,冯涛2004年左右来到天津从事二人转表演。他最拿手的是“正戏”,另外小品、歌曲和功夫也不在话下,至今他仍然可以从1米多高的舞台下翻到台上。因为技艺超群,他还曾获得“辽宁省十大名丑”的称号。冯涛的舅舅称,冯涛当年在沈阳表演时,赵本山曾给他伴奏。

“因为我的过失,给这么多人带来麻烦,真的对不起。”昨天上午,知名二人转演员冯涛无照驾驶,连撞10辆车后肇事逃逸一案,在河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辩护人为冯涛做无罪辩护。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被告承认交通违法 法院择日一审宣判

昨天上午9时许,冯涛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法庭,面对旁听的3位亲人,满脸愧疚。站在被告席上,他始终皱着眉头,时而低下头,时而抬头望着天花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涛,无照驾驶机动车,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并逃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知道自己不能开车么?”公诉人问道。冯涛回答道:“知道。”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冯涛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冯涛说,由于下雪路面很滑,发生事故后,心慌害怕,又因为没有驾照,当时只想马上离开。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冯涛撞伤一名骑电动车的路人时,冯涛解释自己并没有直接撞上,而是撞上一辆夏利车后刮碰到这名路人。见该路人倒地后他也很害怕。“救人了么?”审判员问道。“没有。”冯涛低下了头。

冯涛的辩护人、本市华凯律师事务所佟振海律师为冯涛做无罪辩护。佟律师认为,被告冯涛无照驾驶肇事逃逸的行为,属行政违法行为,其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冯涛的肇事行为是故意,连撞数车和行人的行为是过失。但是冯涛当时绝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也不具备报复社会泄愤他人的思想根源。

公诉人再次指出,冯涛不具备驾驶能力,左眼失明,在发生事故后没及时救助被害人,并在车辆损坏后弃车逃逸,放任危险的发生,存在间接故意的行为。“因为我的过失,带来了负面影响,对不起大家。”在最后陈述时,冯涛表示知道自己犯错了,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最后,主审法官表示,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日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

案情回放 连撞十辆车逃逸

2011年2月10日9:33,交警小海地大队接110报警:一辆牌照号为“辽A8N536”的现代牌轿车,沿河西区珠江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洞庭路交口时,撞上一辆夏利车后向东逃逸。在逃逸过程中,该车又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随后继续向东逃逸。当其逃逸至珠江道与枫林路交口时,又将在路口停车等候信号灯的4辆机动车撞损。在连续撞损几辆机动车、电动车后,这辆现代牌轿车并没有停车,而是一路继续向南逃逸,在枫林路又将一出租车撞损后向南行驶。在枫林路与陵水道交口,这辆现代车又撞上一辆夏利车及3名行人。此后,该车继续向西逃逸至川江里小区后驶入逆行车道,接连撞损两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至此这辆现代牌轿车的疯狂逃逸也终于结束。然而,当群众和交警闻讯赶到现场时却发现,肇事驾驶人竟然弃车离开,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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