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票友电视大奖赛暨黄梅戏戏迷集结号

各省(市)戏剧家协会、群众艺术馆、电台音乐台、文艺台、团委、妇联、老干部活动中心、老龄协会等单位: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本次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票友电视大奖赛暨黄梅戏戏迷集结号活动,是为了更好地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推进黄梅戏剧种的繁荣和发展,全方位提升黄梅戏戏迷的鉴赏水平,从而满足广大黄梅戏戏迷朋友对精神文化的渴望与需求。

主办单位: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九江市广电局

九江市文联

宏宇传媒九江公司

北京西铭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及各赞助企业

一、 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冯 静(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部长)

秘书长: 高凤泉(原九江市文化局局长)

(二)大赛艺委会:

主 任:孙晓燕(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秘书长)

副主任:杜 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顾问、原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书记处书记)

艺委会成员:王蕴明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会长,原中国剧协分党组书记)

孙晓燕(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秘书长)

方掬芬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顾问,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名誉院长)

及黄梅戏名家

二、比赛类别

黄梅戏

三、参赛条件

1、报名条件:热爱黄梅戏演艺事业并具有一定的舞台表演能力者均可报名参加“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票友电视大奖赛”(戏迷集结活动参加者不限);

2、参赛方法:参赛者须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格并将演唱曲目的影像资料寄至 “2009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票友电视大奖赛”组委会收并交纳报名费50元人民币;

3、大赛赛制:分为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决赛入选选手参加中央电视台戏剧频道举行的总决赛;

4、参赛曲目限时3—10分钟,进入决赛的选手演唱曲目限时5分钟之内(伴奏音乐自备)。

四、奖项设置
金奖: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一座及32寸平板液晶电视机一台(一名)

银奖: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一座及29寸平板液晶电视机一台(一名)

铜奖: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一座及25寸平板液晶电视机一台(一名)

优秀奖: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及格兰仕微波炉一台(五名)

入选决赛选手同时获得“2009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电视票友大奖赛”十佳选手称号

五、赛程安排

活动时间:2009年7月28日-2009年7月31日

初赛:5.4—6.10接受报名,提交演唱曲目的影像资料并接受海选(初赛)审核。

复赛:2009年7月28日-2009年7月29日

决赛:2009年7月31日(上午参加决赛的十名选手进行抽签,决定决赛选手比赛顺序;

下午13:00——16:00进行决赛;晚上19:30颁奖晚会)

媒体支持: 中国中央电视台

中国湖北电视台

中国安徽电视台

中国江西电视台

中国九江电视台

各地方人民广播电台及报刊等

2009中国·九江首届黄梅戏票友大奖赛暨黄梅戏戏迷集结号组委会 2009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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