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爱民先后写了《旷思敛语》、《青山听雨》、《野读野草》、《盆地天声》几本书,我都有赠,也写过一篇小文。《盆地天声》是新近受赠的。拿到《野读野草》后,曾想写一点什么,后来被别的事挤掉了。这次心想,一定要写出我的想法,不全是为这本书,而是为了文化,为了这种创造性的劳动,为了我关于人生、关于世界、关于文化等的某些想法可以借此而得到抒发。
这本书写的是段二淼。段二淼跟赵树理是朋友,合作写过剧本,搞过剧改,我通过赵树理对段二淼有一些了解,知道他在上党梆子演艺界具有崇高的地位,是一个标志性人物。这样的人物是值得写的。这不是写一个人,而是写一个时代,写一种艺术、一种文化,同时也是写一个地区。标志性人物,往往就是事物本身。任何一种事物,没有了标志性人物,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存在的理由,也就等于那事物已经死亡。在旧时代,戏剧跟人们的生活关系十分密切,他们除生产劳动以外的一切,包括娱乐,包括民族精神传承,包括对历史知识、伦理道德等等的了解,几乎都是从戏剧而来,说它是人们的生活本身毫不过分。法国十八世纪最重要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伏尔泰,十分看重人们的日常生活,把人们的日常生活看作历史本身,他称作“内部的历史”,相对而言,他把帝王将相、改朝换代、战争、杀戮等等所谓“重大事件”看作“外部的历史”。他在其代表性著作《风俗论》里,要求历史学家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写出生活的全部丰富性,努力阐述历史的精神实质。段爱民这本《盆地天声》就是这样一本书。
这本书写段二淼,突破了通常写传记的程式,不按常规,不循旧道。这本书有两大特色。一是把要写的段二淼放在民族文化的大背景下审视,放在同类型的众多大人物之间做横向比较,视域开阔,立脚点高。二是把对客体的描写转化在对主体认知、主体感觉的抒发上,给人留下从镜子的反光中观察事物的印象。第一章《缘起及渊源》,从几个侧面写了自己的思想认识活动,从《天外飞落的题目》到《穷尽寻觅为天声》,在使人进入传主的生活之前,已经对传主之值得如此浓墨重彩地写做好了思想准备,起了先声夺人的作用。
作者最大的财富,是心灵空间的广大和思维方式的活跃。作者喜欢写作上的“漫”。他说:“这个‘漫’字,很合我的脾气。我在写作上的感觉是:不怕漫,也不怕漫而无际,合于主旨去漫,为透彻而漫,为揭示本质去漫,漫到可以令人豁然开朗,便当尽情尽性漫去。”在这本书里,作者随性而写,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有时像脱缰的马,即“天马行空”是也。作者写到传主一些具体生活,也仍然显得漫而无际。比如“偷艺”。《偷也成圣》一节说:“正因为他偷艺的本领高强,十六岁被黎城的公益班请去当正门小生,十八岁便出现‘二苗不到折戏价一半’的热况……”至于传主是如何“偷艺”的,书中没有具体描写;作者似乎觉得,写那些具体东西,就影响到自己的随意发挥。作者不是把笔放在段二淼身上,说他做了什么事,如何做的,而是着重在外界的传说和反应上,着重在自己心灵的感应上。作者把“事”和“味”当作本书的两根筋骨,他在修改中,“既有事的补充,也有味的增加”,我没有读过原稿,我想,在这两者之中,作者看重的也许是“味的增加”吧。八、九十年代,“有意味的形式”曾经是一些写作者的追求,过了二十年,我又听到了这样的声音。这使本书在文体上有一种独具的特色。它更像散文。平心而论,这本书的特点是“漫”,不足之处也由此而来。读来,总觉作者塑造的段二淼,过于空灵,给人具体的感受相对少一些。
顺便说一下我对戏曲改革的看法。
对上党梆子这种戏剧形式,我几乎没有具体感受过,只在前几年看过新编、新排的《赵树理》。从书中看到,这个剧种以高亢、悲壮、激越为主要特点。书中引《中华大百科全书•简明版》段二淼辞条的解释,说段“以唱功见长,嗓音挺拔高亢,字正腔圆……”在我印象中,这也是其他地方戏的特点。我的故乡流行蒲剧,土名叫“乱弹”,我小时候人们叫得最多的是“野喉咙乱弹”。“野喉咙”者,一是高,一是没有章法,想如何唱就如何唱,只要基本腔调符合蒲剧的特点就行。四十年代后期我十多岁,向邻居学种庄稼,在一起耕地,偏巧有个人爱唱戏,在野地里唱起来,那声音之高,可以用震耳欲聋形容,远在一里之外也听得清楚。这是地方戏班过去多年在“野外”演戏所形成的特点,有其必然性。一直到五十年代初我在故乡教书那几年,这个特点都没有改变。后来听说搞“戏改”。到太原工作后,四大名旦演出,我都看了。六十年代看到的蒲剧,竟然跟我看过的京剧有了相似之处,声音由高亢而变得婉转,演员由“可着嗓门吼喊”变成“低吟浅酌”,伴奏的乐器同样跟着低了八度。再后来,有了喇叭,听着声音不低,可那不是发自演员喉咙的。新时期以来不断听到地方戏跌入低谷的感叹声,我想,除了时代变迁因素以外,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地方戏丢掉了“野”的特点,这是自寻死路。
大约一年之前吧,毕星星出版了一本有关蒲剧的学术著作,书名为《大音绝唱》。书中写到蒲剧的三次辉煌,都是进京演出。一次是在康熙时代。康熙西巡路过运城看了当时名为“山陕梆子”的蒲剧,龙颜大悦,要求到北京演出。蒲剧到北京,“如烈火烹油,熊焰炽热,占住了地盘,打出了威风”,以至别的戏班“为了招徕看客,扎了台口,也要打出‘山陕新到’的幌子,搭车借光”。第二次是在清后期,魏长生领衔的蒲剧,受邀到北京演出。“首场演出《滚楼》,是一个关于伍子胥后人的传奇故事。当天观众拥挤了一千多人,六大名班顿时为之减色。《滚楼》一举唱红,嗣后他接连演出,他的徒弟也在另一个戏班领衔,此唱彼和,京城说他们‘相继做秦声以媚人’,一时观者如堵。六大名班被比得散了伙,伶人争相挤进山陕班找活路。从此京腔见了山陕梆子,再没有那种骄人的气焰了。”魏长生于乾隆四十四年进京,前后五六年,成为北京戏台上最有名的角色。那时京剧还在形成之中,无法跟蒲剧相比。光绪三年,以郭宝臣领衔的蒲剧,再次进京,跟皮黄争雄。皮黄,是京剧的主要构成因素。时人描述郭宝臣的演唱声音:“大而宕者若黄钟,激而昂者若变徵,翕而和者若南吕,凄而幽咽若‘水下滩’,哀哀苦诉若‘巴峡猿’。”这时的京城,皮黄称雄,皮黄腔的台柱谭鑫培“平生不肯服人”,但对郭宝臣也“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位日本学者在京看戏,称郭宝臣为“梆子泰斗”,“与皮黄界之谭鑫培齐名,谭亦折服之”。
蒲剧是古老的剧种,而京剧是在清末才形成的。有人说,如果蒲剧处在北京,那么现在的京剧很可能不是由皮黄等发展而来,而是在山陕梆子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我看来,蒲剧和皮黄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戏剧风格,是分别为不同的观众服务的,这就决定了它们有不同的发展道路,不同的前途。直说了吧,两者有文、野之分,雅、俗之分,皮黄像靡靡之音,是专供文人学士欣赏的,本质上是庙堂艺术,宫廷艺术,它主要的流行地域只能在文人雅士集中的城市。蒲剧属于山寨艺术,是在广大群众中间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天生是给“俗人”看的,它的本质特点是“野”,在“野外”演出,味道是“野”,越“野”越被它的受众欢迎。到北京演出,一时之间,因为它的新鲜,因为主角演技的高超,受到吹捧,是一时的,当那个新鲜味道过去之后,那些文人学士、达官贵人、王子王孙要去光顾的,恐怕还是他们久看不厌的皮黄——京剧,而不是偶然一见的“乡村妞儿”。地方戏天生不能成为主流艺术。
文野之分,这就是京剧和地方戏的区别。野,应该是地方戏最主要、最根本的特色。在过去许多年,地方戏拥有极其广大的观众群,就因为它适应了那些人的艺术欣赏兴趣。从六十年代起,我对蒲剧的兴趣骤然消失,就因为它失去了“野性”,变得跟京剧差不多了,听起来,像蚊子一样哼哼叫。地方戏碰到的难堪是普遍的,不是某一个剧种如此。地方戏作为人们喜爱的文艺形式之一种,不会从舞台上消失,但是其影响的衰微却是不能忽视的事实。为地方戏的前途计,我以为,地方戏要想生存下去,没有别的办法,就是不要向京剧学习,相反,要跟它相向而行,回到“野性”上去,像歌手们在舞台上“撒野”一样,在戏剧舞台上也“撒”起“野”来,让人们多尝一些“野味”。这既包括做工,更包括唱工。作者写到段二淼在舞台上的“得意忘形”——“得意忘形”的疯狂,疯狂的“得意忘形”,说这是“梆子腔的作用”。平时,我每从电视上看到歌手们的那种“野劲” ,就想到六十年前我在耕地时看到、听到的那种“野喉咙乱弹”的情景,现在则又想到段二淼的“得意忘形”的疯狂和疯狂的“得意忘形”。艺术表现上的文野之分,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是会一直存在的,一直需要坚持的。去年,我在《外行谈蒲剧》中说过这样的话,现在再说一次。段二淼既是“以唱功见长,嗓音挺拔高亢,字正腔圆……”,既是以“高亢悲壮、高亢激昂、高亢激越”为其特点的,那么,他的历史意义就远远没有过去。在说到赵树理文学的当代意义时,我说过,赵树理一生追求的既要让人读得懂、也要让人听得懂的美学境界,在今天许多人靠“听”来欣赏文学作品的情况下,依然是很重要的。段二淼是“旧”上党梆子的杰出代表,不是“戏改”以后的代表,他的骄傲属于历史,也应该还给历史。他的那种带有“野性”的美,在今天,依然应该是学习的榜样。段二淼的当代意义,就在这里。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不是序言的序言》中的那首诗。
在读《旷思敛语》、《青山听雨》两本书时,我已经隐约感到耸立在我面前的这位作家,带有“异类”的性质。他既跟经过“十七年”或“文革”的一代人不同,又跟从大学中文系或这样那样的“作家班”培养出来的科班不同。在他的身上,你找不到那些因袭的东西。我常常感到,我身上因袭的东西太多了,每当执笔为文时,总是要想到各种“规范”。这多年,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我也想“解放”一下,可是总摆脱不掉因袭的重担。还有外来的因素。几年前,韩国学者要我写一篇文章,收入他们编的文集,文章写了,但是他们提出前边要有提要,要有关键词,注释要按照统一规格。这是一般大学学术著作通用规格,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也是完全应该的,无可非议,可是我就不知道如何弄成那样统一的规格,只好敬谢不敏,说算了吧,我的文章不要收了。我自己的书常常没有“统一规格”,最近完成的一个“三部曲”,仅目录就是三种截然不同的格式,人们看了,会说,你这哪像一个三部曲?艺术生产——当然包括文学创作在内——最好的文化环境,是没有任何条条框框的束缚,以便于创作者尽量发挥他的想象力和创造性。读段爱民的几本书,我感到,在这点上段爱民做到了。这首诗是作者发挥想象力到尽可能充分的一个实例。
“把笔当成一杆秤,称出的并非分量 还有烟云 \ 把生活当成一支笔,写出的并非身影 还有韵味 \ 语言是跳板 除了弹性,还有水分……”
这几节开场白,接触到写作,接触到书写文本的价值,联想力丰富而又节奏鲜明,并押韵脚。
这首诗共有二十二节。一节这样写道:“一个耳光打过去 孔子跌倒眼前,老子没有埋怨 庄子参与调笑,苏子茫然无语”。另一节是:“用割草机写作 东割一片云,西铲一颗星, 在草地上抛出平展 于泥泞中碾出深刻 剩下一点春风,吹出闪亮”。最后是:“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 一切都是带有微笑的欢乐 一切都是泪流纵横的重逢 一切都是没有结果的爱情 一切都是梦中的清醒 一切都是不带注释的宁静”作者在这首诗前说:“……因为这未必是诗的东西,与《盆地天声》的神想韵思有些暗合,在笔法和内容上也有扯不断的联系,所以拿来做了这不是序言的序言”。既说这首诗“与《盆地天声》的神想韵思有些暗合”,又说两者“在笔法和内容上也有扯不断的联系”,从这里就可以知道这本书的特点了。这本书不完全在写段二淼,它是借写段二淼,表现作者的一种“神想韵思”,而表现的方法又是不守规范,全由作者天马行空地在想象的宇宙奔驰,所以“一个耳光打过去”,能引起“孔子跌倒眼前,老子没有埋怨……”正如书中写到段二淼在上党梆子中的地位和影响,作者想到很远,想到颠沛流离有“周游列国”的孔子,“比别人走得更坚定”的“别人”就有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罗丹、梵高以及梅兰芳、杨小楼、余叔岩“三大贤”。《盘地天声》不是一本学术著作,它是诗人的畅想曲。段爱民说他写作时,“无不尽心尽意,舒展心绪,极目楚天舒,胜似闲庭信步,以至天马行空也说不定。”又说他“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是无知的大胆,憨人说实话,务求其真、其实、其是,不时考量写出来的话是否从心里流出,是否心声吐露,是否真情表露……”
段爱民这种写作态度和方法,从何而来呢?应该说,给他最大启示的,是鲁迅,是鲁迅的《野草》。段爱民在《野读野草》中转引吴冠中的话:“鲁迅先生说,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则无大艺术产生。”他把鲁迅的这句话贯彻在自己的写作中,成就了它一个突出的特点,同时却也掩盖了对传主具体生活情形的描述。
这就说到《野读野草》这本书了。
鲁迅的《野草》,被当作鲁迅的哲学,是一部“很难读”的书。过去好多年里,鲁迅别的著作研究者众,唯独《野草》受到冷落,新时期以来,人们才都围着这部薄薄的书展开想象,从鲁迅其他著作中搜寻片言只语,从旁门、后门而入,做出各自的解读。过去所有有关《野草》的著作,都是从学理的角度切入,写出了学者各自不同的认知。段爱民这本尚未正式出版的小册子,是从诗人的角度、画家的角度、思想者的角度走进《野草》世界的。他说,这本书他读过好多遍,他常常面对那一个个篇章思索。正是鲁迅上下思索、天马行空式的思维打开了段爱民思想的闸门。
多年来我读过的自称鲁迅“学生”的人所写的著作,除了写自己跟鲁迅的关系多么亲密以外,几乎看不到鲁迅,看不到鲁迅的思想,更看不到鲁迅的风格。我读到的“鲁迅风”,没有像这本《野读野草》更神似的了。它不仅运用鲁迅的声口,而且像鲁迅《野草》思维方式那样,审视外物,抒发内心,从而具有了深深的哲理。运用鲁迅的声口,像:“这样一个暂时的存在,向深远的空虚望去,望到的还是空虚,然而心境却宽阔起来了,宽阔到无边无际,比宇宙还大。”像:“一切都在这存在中存在,一切都在这存在中变色,一切都在这存在中升华,一切都在这存在中消逝……”像:“我终于看到不明白的所在,也看到明白的所在;这正是战士的胸怀,英雄的倾向,民族魂的深识。”像:“我默诵道:这是最严酷的咀嚼。咀嚼生活,咀嚼文字,咀嚼人生的全部: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从狂热看见寒酷,从无希望中看见有希望。”像:“我在这‘无词的言语中’中读出了有词的言语。”词语像“四远”、“夜游”、“无从”、“虚无”、“绝望中的希望”、“希望中的绝望”、“面对难免的面对”,等等。段爱民学到了“鲁迅风”,或者说,学到了鲁迅那一种独特的思维方法,学到了鲁迅观察人生、观察世事的方法,更学到了鲁迅表达他的认知的方法。
《野读野草》是让人不好置喙的。作者的内心难以把握,只能慨叹,不能解读,只能赞美,不能说出所以然。鲁迅的《野草》,可以研究,是因为他的思想、他的生活、他的爱情、他的心路历程,甚至他的思维方式,人们已经研究得比较深入、透彻,基本上可以做出判断。而这本《野草》,却没有这样的便利。更重要的在于,这不是一本“创新”之作,而是把前人的创作当作样板,不说是“模仿”吧,至少是“步后尘”。当年《野草》动笔之时,有人也写了那样一种文体的作品,他叫高长虹,其文题为《幻想与做梦》。《野草》第一篇《秋夜》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语丝》第三期,《幻想与做梦》第一篇《从地狱到天堂》发表于同年十一月九日北京版《狂飙》周刊第一期,在前二十多天。两人独立写作。高长虹没有、也不可能照着鲁迅《野草》的路子走。段爱民《野读野草》却是照着鲁迅《野草》的路子走的,如影随形。这就有了两重意义的内涵,一是鲁迅的《野草》,二是作者的心灵感应,都必须照顾到,两者是如何契合的,“野读”在原著基础上添加了什么,表达了什么。
第一节说:“我这非神非魔非鬼非动物行为的所谓‘臆说’和‘随任’,毕竟算不上是宣泄,似乎也并非一时冲动,好像只是借了《野草》的意象,对这‘意象’注入一些自以为是和自以为非,以及似是而非而已。”这既是一本用《野草》的方式解读《野草》的书,也不完全是解读《野草》的书。它有自己的思考。比如:“先生透过这雪,这‘雨的精魂’,看到了天地的本质,天地的本来。无论如何,他对眼前的天地,对天地的本来,对一切的美,还是有信心的,是热爱的,是寄予极大希望的,然而又生出疑问,产生回环,心头结出一层霜……”再如读《一觉》后,“我于这黯然、沉重、狭小中默默地想:鲁迅先生目睹‘死’的袭来,深切地感受到‘生’的存在;目睹树叶发光,深切地感受到血色不能永远新鲜;目睹超然无事的逍遥,深切地感受到青年魂灵已经粗暴的应当赞颂。”又说,“此刻在这各色皮肤壁出的通道上,我则尤为强烈地意识到,从激赏灵魂的粗暴,到普及宽容的文化,才是人类应有的觉醒。为这觉醒,我们应有不同于《一觉》的一觉。”在对《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的解读中,作者强调了他“好像也是这感觉,却不能满意这感觉”。他说这篇作品在“隐藏性”中“有更深的哲思,更诗意的诗美,更广博的天马行空”,虽然那些东西“较少”,或者“最少”(第65—66页),他还是看到了。在相当于结语的《野话野草》一节,作者数说了他的多点感受后说:“《野草》究竟是什么?我只觉得《野草》是说不尽的,是难于感觉到最深最大最灵最美的之最,我所感觉到的仅仅还只是并非不是人间的‘残感碎觉’。或者这‘残感碎觉’也根本就与《野草》无关。”
借着《野草》的情绪和笔调,说出自己的某种感觉,才是这本书值得注意的地方。《野草》之博大、深刻,《野草》之迷人,《野草》对作者影响之巨,在这似解读非解读的解读中,也就撒播出来了。在四本书中,能够充分发挥想象力、能够表现出独立见解并且具有鲁迅作风、鲁迅气派的,是这篇《野读野草》。
宽容,是这本小册子使用率很高的一个词,也是跟鲁迅思想不尽相同的一种价值追求。当我们读到鲁迅谈他跟论敌的关系时,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鲁迅的话,他对论敌“一个都不宽恕”。然而这本书却提倡宽容。
在相当于序文的第一章里写道:
“维纳斯在浪尖上打开贝衣,女娲在坍塌的天柱下铺开婚床”。这究竟是欲望的宣泄,还是奉献的冲动?我这非神非魔非鬼也非动物行为的所谓“臆说”和“随任”,毕竟算不上是宣泄,似乎也并非一时冲动,好像只是借了《野草》的意象,对这“意象”注入一些自以为是和自以为非,以及似是而非而已。
我愿意由着自己的心向“宽容”方面去运动。
“月亮被撕成闪光的麦粒,播向诚实的天空和土地。”我谨以虔诚的宽容之心在这一片区域耕耘。
这是作者的宣言。他是用“宽容之心”来读《野草》的。在谈《野草•题辞》的第二章,作者又一次说到“宽容”,那是在对鲁迅一段话做了他自己的解读之后。鲁迅那段话是:“我沉静下去了……‘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作者用闪烁其词、扑朔迷离的话说:“在我的感觉中,上面这话应该就是《野草》的题辞,或曰《题辞》的另一版本。鲁迅先生是否同意,已无从商量。他另有一句话:‘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了一杯酒……’我觉得也该入《题辞》,然而却也同样无从征求他的意见了。”搁过几段议论以后,作者说:“我非道家,也非佛家,只是以一种形式,永远的形式,暂存着,似有非有地暂存着,以宽容的心态暂存着。”
作者承认他自己跟鲁迅生活的时间距离:“ 尽管我的心平静到极点,尽管太阳还是那个太阳,星月还是那个星月,但是,夜已不是那个夜,花儿、蝶儿也都更新了她们的生命。我的心已难以与鲁迅贴近。”(第24页)
作者写到鲁迅的“内疚”(第29页)。我惊异于鲁迅“内疚”之深,“自责”之严的同时,也向上看到“博爱”像春天一样温煦的荡漾……“(第30页)
在谈《这样的战士》时,作者引用了日本竹内好的话以后说:“是的,鲁迅的很多杂文作品,往往均就具体事件而发,但又往往经过他作为一个作家独特的思想的熔铸,艺术形象中也就汇进了更深厚的历史和人生内容。孙玉石的理解又多出几分宽厚和深刻。”(第63页)
还有前边引用过的解读《一觉》中的话。
作者所以提出宽容,还因为他读鲁迅在《野草》中阐述的明白的一面时,看到了那不太明白的一面。以下这段话值得深思:
他生前耿耿,死后仍然耿耿的是:民族本性中的病根——麻木的却是自欺欺人的,怯懦的却是自命清高的,自私而不关心痛痒的痼疾。
我,并不十分欣赏死亡这枚鲜美的花朵,但对生存的意义则希望它鲜艳烂漫。
据说“生和死是最深的奥秘”,而且“它们并不是两个奥秘,而是同一个能量的两面,或者同一个奥秘的两个门”。
鲁迅对这样的奥秘的探究好像并不热衷,在探究的路上并没有向更远走去。而他对一个民族的生存和怎样生存始终是很热衷的,在探究的路上走得很远。
——第20节,第60页
这些,也许就是作者发出“宽容”的时代原因和社会原因吧。
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提倡宽容最力的,是胡适。读到作者有关宽容的论述时,我隐隐听到了胡适这一跟鲁迅截然不同的人的声音。在解读鲁迅《野草》的作品中引进胡适的声音,使这本书具有了多重唱的色彩。
段爱民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人,不为别的,就在于他知道时间的可贵。一个人爱不爱自己的生命,从对时间的态度上完全看得出来。珍惜生命的人,首先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主张人们不要休息,不要娱乐,不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不是的。这一切都需要,劳逸结合,过得快乐、幸福,永远是人们最主要、最根本的生活追求。但是,这不意味着工作可以浪荡,工作以外不再工作,更不意味着把做无意义、对人对己无益的事情,甚至对人有害、对社会有损的活动,当作正当。常说人要实现自我,实现自我,就是要把自己生命中的最大潜力发挥出来。人的能力有大小,才能有高低,都只有在发掘中才能见分晓。而发掘,就是一个不断进击的过程。段爱民对生命的珍惜和价值追求,跟鲁迅有相似之处,都是“赶快做”。
末了,提出一点建议。我读段爱民的书,有一个驱除不尽的感觉,是他对一些人的评价,或对一些精神产品的评价,缺少个性特色,而是“随大流”。建立个人的价值体系和价值评价标准,对任何人都是需要的。已经走上以文字为表达思想的工具、以自己的思想影响他人思想的道路的人,更应当如此。
2012年12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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