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周桓先生的《戏词中的错讹应该纠正》一文,其中又提到《打渔杀家》的名称问题。说像我这种人"楞说"吕子秋打萧恩这个渔夫",岂不想许多四个字的戏名,都是一位主人公所做的事。"周先生以此作为"打鱼"的辩解,未免有些勉强了。
在下以前在京剧论坛上分析过《打渔杀家》的名称,得出结论,"打渔"比"打鱼"要更贴切剧情,可作参考。这次只是想对周先生提出的"许多四个字的戏名,都是一位主人公所作的事"一句发表发表看法。
周先生列出了一些剧名:"如严兰贞《盘夫索夫》、杨四郎《探母回令》、秦琼《当锏卖马》、宋江《坐楼杀惜》、赵云《截江夺斗》等等,主人公都是戏里的主角。"以此证明《打鱼杀家》应该都是说的萧恩。要是早知道这么证明就可以说明一切的话,我先前也就列出戏名,不作分析了!不错,京剧里不少戏名的类型是如周先生所说,但也有不少是不同的人物所做的,连成戏名:如《打棍出箱》,是葛登云使人"打棍"范仲禹,然后范仲禹"出箱";《扫松下书》,是张广才"扫松",李旺"下书";《搜孤救孤》,是屠岸贾"搜孤",程婴"救孤";《别母刺背》,是岳飞"别母",岳母"刺背";《杀府逃国》,是楚平王杀伍奢全家,伍子胥"逃国",等等。周先生何以以偏概全,一概论之?恐怕并非周先生不知这些剧目,而实则无有论据以证"打鱼"之观点,以此充数耳。
《中国京剧》上"专家"的文章我不曾读到过,若有机会,一定拜读。但不知还有什么高明之论据,以证明"打鱼"而非"打渔"。
本贴由小豆子于2001年10月15日03:58:23在乐趣园〖中国京剧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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