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赵梦林分别起诉被告秀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物中心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2003年,朝华出版社出版了赵梦林编著的《中国京剧脸谱》一书,其中收录了多幅京剧脸谱。2005年7月,赵梦林先后发现秀水投资有限公司在其投资开发的“秀水2号”广告宣传上及其网站上使用了《中国京剧脸谱》一书中“先篾”人物的脸谱;京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中华国粹系列”2002精选龙徽干红葡萄酒包装上使用了《中国京剧脸谱》一书中“沙悟净”人物的脸谱。
赵梦林认为,秀水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对上述2幅脸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起诉要求秀水投资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费用1000元;要求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和京客隆购物中心停止侵权、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0元。(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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