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戏剧理论中对于演员,有一种分类方法,谓:演员大致可分为体验派和表现派两大类型,并长时间使之完全对立起来。
一、 所谓体验派,特别强调演员的自我修养和内心体验,然后从内心体验诱导出外化的形体动作。其中心理论就是要求演员要在自己和观众之间构筑起一堵墙——即所谓的“第四堵墙”。要求演员要把自我屏蔽在其用内心体验所构筑的环境氛围之中,从而诱发出其语言和肢体动作表演的最佳状态。例如我在上高中时即已读过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他的《论演员的自我修养》一书中,就是这样主张的。
二、 所谓表现派,则主张一个演员要运用所能够运用的各种手段和技巧,塑造和表现其所饰演的人物。例如十八世纪英国的一些演技派大演员,如嘉里克等就是表现派的代表人物。
三、 我国近代以京剧为代表的戏曲,则在西方戏剧之外多出了一个“程式”的形式和内容。每种“程式”既是戏曲艺术在艺人中代代相传的纽带和法宝,又得以在戏曲艺人的代代相传中不断地增加新的艺术元素,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延伸,一直发展到其相对地无以复加的巅峰。一个戏曲演员,需要从小学艺,学习掌握戏曲的各种“技”和“艺”,学习戏曲表演的各种“程式”和“套路”。一个尚不知“情”为何物的幼年演员,同样可以运用各种“程式”,准确地描摩《拾玉镯》中的情窦初开的少女的眉目传情。为什么?因为,虽然幼小的她(或他)也许并不理解她(或他)所表演的动作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在她(或他)掌握了相对标准化了的“程式”之后,却能够传达给观众这些动作所包有的作用和含义。我们常常看到有些不理解京剧程式意义的人难免对幼年演员表演《拾玉镯》一类节目颇多微词和责难,不过反过来思考一下,难道非要我们的京剧演员在其长大成人以后,在其取得了社会公认的“谈恋爱的资格”以后,再来学习《拾玉镯》的表演不成吗?恐怕那时“临时抱佛脚”就太晚了。
京剧的各种“程式”对于一位演员来说,在其尚未达到其本专业的专业化的顶点时,主要的是继承前人表演经验的桥梁,在其已达到其本专业的专业化的顶点时,就应在前人表演艺术的“技”与“艺”的点滴积累凝结成的“程式”中,无私地加入自己的点滴心得与艺术创造。
京剧因为有其“程式”的存在,上溯几代、十几代人的表演艺术经验凝结成的“技”和“艺”,才能够代代相传,香烟永续,不至于像西方戏剧那样“割韭菜”式地各代都需平地再造,另起炉灶;也因此,其演员的“技”和“艺”很难获得高度的发达的机会。
因此,我认为西方的戏剧理论,并不能够完全囊括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此即一例。

本贴由游园惊梦于2005年9月15日23:16:38在〖中国京剧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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