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牧先生曾经说过,文艺与批评的关系,如车之二轮,鸟之双翼,他把批评的重要性看得与创作等同。当然,创作者有权利争辩,独轮之车照样可以行走,一翼之鸟不可以飞还可以蹦,强胜于母鸡的生存潜能。然而独轮之车需要驾御者掌握好自身的平衡,而只会蹦的鸟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辽阔的天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强调批评的重要性,一点也没有强抢创作之功的意思,诚然,作品产生于前,批评产生于后,但是,两者之间没有附设与依附的关系,而应当相辅相成,和谐共生。剧作家曹禺先生曾经说过,“好的戏剧首先需要好的剧本,其次需要好的批评”。戏剧批评应当是社会与艺术良知的聚合,是批评者的人性光芒与戏剧内蕴的美学精神的契合。就此而言,戏剧与批评的关系,应当是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批评既不应当是戏剧的奴婢,也不可能是戏剧价值的终极审判。文化的价值必须经由时间去检验,正是在对于戏剧的不断阐释中,人们深化了对于艺术内涵的理解;正是在不断的广泛争鸣中,人们披沙拣金般地提炼着艺术的价值。
我们正处在一个日益开放的社会,在戏剧创作上,正显现出“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趋势,文化普及一方面带来了剧本创作和演出总量的纷繁,另一方面也造就了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混乱,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内,现代性与民族性的矛盾仍在纠缠,传统艺术理念与新的创作观念的撞击还在继续,同时文化流行化与商业化的潮流又加入进来,这为我们认识戏剧现象,总结艺术规律增加了难度。
面对这样的现状,戏剧批评却正面临着缺席与失语的尴尬,究其原因,不外如下:一是戏剧观念的老化,老旧的理论框架和批评话语已经丧失了“被听”的魅力;二是批评队伍的涣散,这其中不乏原来有点想法、看法的人被“招安”,加入了世俗声浪的合唱;三是无品格的戏剧批评的蔓延,票子批评、轿子批评、棍子批评、帽子批评、套子批评远没有绝迹;四是商业炒作的恶性膨胀,不惜以歇斯底里的造势方式,把观众“煽进”、“哄进”直至“骗进”剧场。19世纪法国著名的批评家法朗士曾经说过,批评是批评家的“心灵在艺术杰作”中的冒险,而现在的批评家,却不得不像堂·吉诃德一样,把应当用于在艺术杰作中冒险的力量,耗糜在与现实的风车进行搏斗上。
真正的批评不免有刺痛感,因为剜疮敷药的过程总不会像接受按摩那样受用;但是真正的批评对于戏剧本身不应当具有杀伤性,不应当盲目地把洗澡水与孩子一同泼出去,也不应当为了贬低戏剧而抬高批评,更不应当为了所谓话语权而拥权自重。但是,戏剧的创作者一方呢?也大可不必过于娇弱和小气,仿佛一个批评意见一出现,就颠覆了自己在现实中的高位和在艺术中的特权,其实不然,假如他是个批评者,那么在现代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话语,通过不同的侧面、层面对艺术发言。在这样的前提下,每个人的意见都是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互为映衬而起作用的,因此,不妨对顺耳与逆耳的批评都听上一听,根据情况决定取舍、借鉴与适用的方面。
戏剧与批评在现实中是有矛盾的,这没必要回避。但是,怎样才能在二者间建立和谐、合理的关系呢?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想不出明确的答案,只好假借日本茶道的“和、敬、清、寂”四字要诀,来譬喻批评者所应持有的操守和所追求的境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是“和”,此不谓“一团和气”之“和”,只谓批评者与戏剧之间相互的平等、彼此的尊重。“知”是“和”之始,“和”乃“知”之趣,既如此,批评中的“棍子”和“帽子”还飞得起来吗?
其次是“敬”,“敬”是指戏剧创作者与批评者之间,彼此对人格与尊严的敬重。戏剧一经产生,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独特的艺术品性,如果批评者总是处在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傲慢中,又焉能俯瞰大千世界、风云际会的戏剧的灵性呢?反过来,如果戏剧的创作者以不可一世自居,又焉能体察戏剧中己所未知的玄妙与瑕疵呢?何况一部戏剧的文化与历史定位,几乎无关乎其作者的自我评价,也无关乎某一个批评者纯主观的好恶。
再者是“清”,所谓“清”就是清洁,戏剧既然是人类高尚的精神产品,那么对待它当有一种良心的清爽和灵魂的洁净,戏剧批评应当是基于清净的心灵和清醒的理智的言行,不如此,“票子批评”和“轿子批评”就会大行其道。
此外,批评还面临着“寂”的问题,“寂”,不是寂灭而是清寂,它是指不因外界的变化而动摇的寂然不动的心境,批评并不伴随鲜花的围城和掌声的雷动,相反,很多时候它是一个人的逆旅,需要那份独立的执著、自我的顽强和性灵的勇敢。耐不住寂寞,也许就与人生的、艺术的、学术的高境界无缘。
人类自有戏剧文化以来,活跃的舞台形态与明敏的学术批评就一直相伴存在,而伟大的戏剧时代,不仅造就杰出的戏剧人才,也会涌现睿智的戏剧批评;相反,庸俗的戏剧形态则总是与卑琐的戏剧批评共生。因此,我们呼吁要有好的戏剧创作,同时呼吁也要有好的戏剧批评。
(摘自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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