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天津春和戏院来北京单约郝寿臣去挑班唱戏,从11月9日至11日为期三天。戏码有《荆柯传》、《赛太岁》、《桃花村》和全本《捉放曹》。郝寿臣首创花脸挑班之先例,二牌老生是王少楼。
三天戏唱完后是11月12日(星期一)。这天正是孙中山先生的诞辰,学校放假。以前郝寿臣到天津,他弟弟郝铭只接不送。这次因为培才小学放假,所以郝铭就送哥哥到车站。当时郝寿臣住惠中饭店。这天郝寿臣从饭店乘汽车到火车站,刚走下汽车,就过来一个人,上前一把抓住郝寿臣大衣的水獭领子,说:“你打我啦!我叫刘凤山,当年给你跟包,你欠我工钱,你打我了!” 郝寿臣摸不着头脑,就说:“我哪儿认得你呀!”这时只见站警背着枪走来走去,就像没看见似的,根本不来管。送哥哥的郝铭原是国术家,他是1936年中国派往德国柏林参加奥林匹克的武术队队长。今天在车站看到这种情况,过去就掰那个人的手,边走边掰,可就是掰不开。他一急之下,劈面朝那个人打了两个耳光,那个人就坐在列车旁的站台上了。这时正好过来一个姓关的便衣巡警,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是和站警事先串通的。他因平时喜爱郝寿臣的艺术,一见面就问:“郝老板,怎么啦?” 郝寿臣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姓关的一听就说:“您上车吧!”就这样郝寿臣上了火车。不料此时,那个自称叫刘凤山的身下却流出一大滩血来。郝寿臣虽然走了,但是郝铭和郝寿臣的一个跟包李玉海只得留下来打官司。刘凤山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右臀部被匕首扎了五、六寸深。原来这是一起“做伤讹诈”案。官司打到河北省法院。虽然郝铭是培才小学校长,托人到法院申诉,说明这是流氓做伤讹诈,诬告好人,但也没用,因为这是天津的“青帮”干的。河北省的传票到了北京法院,要拘捕郝寿臣。郝只得花钱,把人打发走了,但是他也就不敢再演戏了。本来郝寿臣坎坷半生,对于粉墨生涯早已厌倦,这次遭受歹徒讹诈而又呼告无门,于是由此而产生了息影舞台的念头,就对爱子郝德元说:“我到五十岁,《连环套》这出戏就是你的了。”这是1934年的事,郝寿臣已经四十八岁,离他打算隐退的年头还差二年。
郝寿臣既不打算再演戏,杨小楼也就演不成了。可是这年年底,天津又来约杨、郝去演三天戏。这次由杨小楼出面,通过他的外甥到天津疏通了关系,通过袁文会和一位姓孙的“青帮”头子,来了结这件事。他们的条件是要郝寿臣负担刘凤山的医药费,约七百元。杨小楼说:“好!我揽起来了。”杨小楼心想,在天津唱完三场,再来一场“搭桌”戏就成了。这场“搭桌”戏,除去开销,剩了不到八百元。那些头头看杨、郝都是正派人物,又进一步要求:“给孩子换换季吧?”意想就是说别让刘凤山别白挨这一攮子,至少也得让他得点好处。郝寿臣也满口答应:“好!我回去再唱一场《连环套》。”结果凑成一千元,这场官司才算了结啦!
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是谁唆使的,郝寿臣当时确实不知道,只是估计可能因拒绝高庆奎来吉祥园增加夜场演出,影响庆盛社的收入,从而有人蓄意制造事端。果然事隔数年之后,在《立言画刊》社长金达志于两益轩请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马连良、高庆奎和郝寿臣等名演员的一次宴会上,高庆奎亲自对郝寿臣说明了真相:“二哥!那件事不是我干的,是我们老二(庆盛社的二号成班老板,给高庆奎操琴的高联奎)干的!” 郝寿臣只能一笑置之。因为他深知社会上见利忘义的事多得很,何止一个“高老二”!但是这件事使郝寿臣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更产生无限感慨。他对杨小楼说:“我到五十就退啦!我可不帮您了!”杨小楼却说:“郝先生,您先别退。您帮我到六十岁,咱哥儿俩一齐退。”后来郝寿臣和儿子德元一核计:如果他五十岁就退,德元在大学才上了一年,一时难以负担家庭生活,如果等到杨小楼六十岁,他也刚满五十二岁,那时德元大学就毕业了,所以他还是答应了杨小楼的要求。

(摘自《郝寿臣传》 翁偶虹、尹廉钊、佟志贤、刘剑华执笔)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