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胭脂》古装剧。魏峨、双戈于1961年据《聊斋》同名小说改编。
写牛医卞三之女胭脂,邂逅书生鄂秋隼,产生爱慕之情。热心人宿介与王春兰欲从中成全,不料被刁徒毛大得知,冒名前去调戏,慌杀胭脂之父,酿成命案。知县张宏主观臆断,误判鄂秋隼为凶手。知府吴南岱觉察案中有疑,为鄂秋隼昭雪,却又误断宿介为凶手。学台施愚山前来视学,对案情提出疑点,又赴现场察勘,谆谆善诱,帮助门生吴南岱改正错误,终于捕获真凶,昭雪无辜。
1961年由湖州湖剧团首演。1962年由浙江越剧一团公演,获高度评价。胡汝慧导演,吴昌年、王季纯作曲,裘云飞舞美设计。金宝花饰吴南岱,周瑛饰胭脂,裘大官饰施愚山,钟凡饰毛大。1963年1月20日—21日,由高佩饰胭脂,周恩来总理在杭州分两次看完此剧,接见演职员时称赞:“浙江又出了一个好戏,可以和《十五贯》媲美。”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观后,激情题诗:“一念之忽差毫厘,毫厘之差谬千里,胭脂一剧胜神针,启智纠偏观者喜。”省政法小组将剧本同谢老题诗印发全省政法干部,作为学习资料。前后为80余个外国使团招待演出。1979年浙江越剧团以男女合演形式重排,赴京为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胡汝慧导演,胡梦桥、朱训正作曲,裘云飞、龚景充舞美设计。张志明饰吴南岱,郁尚校、陈明水饰施愚山,李培珍饰胭脂,宋顺发饰毛大。获文化部颁发的剧本一等奖、演出二等奖。《人民日报》、《戏剧报》等10多家报刊均发表评论文章,评价甚高。剧本自1963年先后由浙江人民出版社、《东海》杂志、《剧本》月刊、群众出版社发表及出版单行本。
1981年10月,罗马尼亚世界出版社收入《20世纪中国戏剧选》。1980年由作者改编成电影剧本,浙江电影制片厂与香港长城电影公司拍摄成彩色故事片,张志明饰吴南岱。后由茅威涛主演此剧,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于1993年出版发行录像带、1997年出版发行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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