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越剧戏班或剧团内由私人收授的艺徒,称自己的师傅为“娘”。“娘”,嵊县方言,读若“泥央”去声,姑母和姨妈的通称,用在师徒关系上,含有亲近之意。但拜师同样有拜师仪式,或订“关书”合约,有的师傅还相当严厉,甚至将艺徒作为丫头使用。拜师以后,艺徒即随师傅取名,一般是在师傅艺名的基础上加个小或“筱”字,如尹桂芳艺徒中有筱桂芳、尹小芳。筱傅全香(薛莺)则是傅全香的高足。“娘”的称呼起于30年代后期,建国后逐渐消失。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