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文化——包含艺术在内,是没有发源地的。那又何来“粤剧发源地”呢?
许多时候,人们为了宣传和炫耀本地区所拥有的历史成就,常常争抢某种艺术或者某种文化的区位优势,标榜自己地区是某艺术或者某文化的“发源地”。比如佛山和广州荔湾区,就曾标榜过和争抢过他们市、区是粤剧的“发源地”;广东其它地方和广西也有人说他们那里才是粤剧真正的“发源地”。甚至还有专家这么主张和论断:粤剧发源于佛山,中兴于广州,发展于香港,传播于世界。专家的理论,除了最后一句算基本准确和当可成立之外,其余三句都不准确也不成立。这是无知与形而上学的说法。因为粤剧是属于艺术和文化范畴中的一种,而文化或艺术又是属于观念形态(或叫意识形态)的东西,观念形态的东西又怎么可以有发源地呢?!如果一定说“有”,那是在你的主观头脑里。观念形态的东西不同于自然界的江河,长江、黄河、珠江等,它们可以一条条地追溯源头——有各自的发源之地。而观念形态的东西是没有源头的,它们只是人们认识世界——对客观事物在自己头脑中的反映。所以,但凡是艺术或其它文化,也就不可能有“发源地”之说。而且,任何某一种文化或者艺术的形成、产生,都是这种文化或者艺术与其它的文化或者艺术相互联系和互相影响的结果,并且又都是人的主观——头脑对客观世界——事物发生作用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们常说探索某一种文化或艺术的源流,那是指这种文化或艺术在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研究它的各种构成因素——即其“源”和有什么样的变化——即其“流”,而不是去探索它们的“发源地”。一个地域(或地区)的某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比如说文化和艺术,具有相当的规模和独特的风格,含括一定的特征、特点,我们就概括地给予该地域(或地区)的这一种文化和艺术冠以该地域(或地区)名称叫做XX文化和XX艺术;或者XX剧种,XX画派。例如我们广东、广西地处五岭以南,我们就把两广(包含港澳和海南)各种具有共同特点的文化和艺术,冠以统一名称叫作“岭南文化”和“岭南艺术”。是相对于中原、齐鲁、燕赵、山陕、西陇、川蜀、云贵、荆楚、吴越等地域的文化和艺术而言的。
因此,文化或艺术在本质上的基本特征是流动性的和互相吸收。它们可以从你处流到我这里,也可以从我这里流到他处;你中有我,我中有他,且不断循环往复。(2013年7月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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