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家贺绿汀对戏曲改革的见解主要写在1954年发表的《我对戏曲音乐改革工作的意见》和1962年发表的《新歌剧问题》两篇文章里。
未介绍贺绿汀的戏曲改革见解前,我必须指出个人绝不同意他以「歌剧」一词来替代「戏曲」。「戏曲」本身是一种自成体系的表演艺术,与西方歌剧是两码子的事,所以不必也不宜以「歌剧」称之,就像日本的「能剧」,不会改称为「歌剧」。其次,贺绿汀提出的意见,有部分是针对内地的社会环境,对香港戏曲工作者而言,没有参考价值,所以从略。同时,为节省篇幅,我不会把贺绿汀的见解注明出处。
贺绿汀「觉得五十年代初的戏曲改革工作有些错误现象是应该由编剧、导演来负责的。如编剧、导演对歌剧特征不了解,用话剧的形式去处理地方戏曲,因而新生成的地方戏曲往往脱不了『话剧加唱』的形式,使得戏曲的形式不伦不类,他们从来不去考虑音乐在戏曲中应该起什么作用」。
在香港,有其它界别的艺术工作者参与粤剧的制作,但对粤剧认识不深,硬将自己的东西和粤剧「杂交」,结果出现「不伦不类」的粤剧。有一些新进的粤剧工作者没有好好的学习粤剧,喜欢走捷径,以「创新」之名在编写剧本和演出上「偷工减料」。
此外,个别粤剧工作者希望吸引年青观众欣赏粤剧,于是省却锣鼓、身段,念白书面语化,音乐小曲化,动作舞蹈化,于是粤剧变成了「歌舞剧」。
「话剧加唱」五十年代初盛行
原来五十年代初「话剧加唱」的形式在内地十分普遍,贺氏就指出「北京演出的《刘胡兰》是个大型新歌剧,乐队和唱方面的音乐是有一定的成就的,但戏的形式基本上是『话剧加唱』。此次会演中的《光明大道》是一个地方小戏,剧本的创作是不错的,但是那种『话剧加唱』的形式实难令人满意。有些原来的地方戏曲,道白和唱本来还能统一,编剧、导演来一个『戏改』,反而改成了个『话剧加唱』,没有唱时就说话,说上一阵忽而又唱起来,教人听了很不自然」。
大半世纪前,贺绿汀已以音乐家的角度提出念白、唱腔和音乐三者如何统一融合的问题,似乎这个问题至今不但未解决,反而无论在内地或香港都是日趋严重。(叶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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