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
来源:山东省文化厅官网 编辑人:文宣 发文时间:2015-08-28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在文艺界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重要精神引向深入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推动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抓好艺术创作的自觉性。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在学深吃透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文艺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任务,把作品作为文艺工作者的立身之本,以重点艺术创作工程为抓手,以山东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为平台,以重点题材创作为龙头,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符合艺术规律的运作机制和奖励机制为推动,以稳定的经费和政策扶持为保障,调动全省文艺工作者和社会艺术力量的积极性,全省一盘棋,上下齐努力,推动山东文艺创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鼓励和推动作家艺术家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采风创作。各文艺院团、画院和各类创作单位要在厂矿、农村、企业、部队、学校、革命老区等建立文艺工作者体验生活基地。制定办法、措施,推动艺术家深入生活,感受人民群众的冷暖,体验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书写和记录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脚踩坚实的大地,创作更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
(三)改进艺术评价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准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旨归,树立正确的艺术作品评价标准,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片面追求获奖,以获奖多少衡量工作业绩,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票房,廉价地迎合观众,不顾作品的社会影响。
精简和规范文艺评奖,科学设立评选标准,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要以人民大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观众代表共同参与对艺术作品的评价、评判,让人民大众喜欢不喜欢、认可不认可成为衡量、评价艺术作品的一把重要尺子。同时,要正确引导大众的文化需求和审美趣味,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二、把创作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任务,完善创作规划,
扎实推进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一)制定、完善创作规划。加强对全省文艺创作的宏观规划和总体部署。各级文化部门要结合“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广泛调研,制定好“十三五”期间舞台艺术创作规划、美术创作规划。各艺术创作生产单位要根据省里和市里的规划,研究制定自己的创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措施。
省直艺术单位在艺术创作方面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发挥人才集中的优势,瞄准全国一流水平,不断推出艺术精品,从各方面为全省艺术创作做出示范。各市要努力发挥本地优势,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突出特色,积极推出优秀艺术作品。
(二)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指导机制,加强对艺术创作的指导和把关。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从全国和省内遴选一批政治过硬、思想敏锐、艺德高尚、造诣精深的艺术家、理论家,组建一支高水平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对全省艺术创作进行指导、把关,贯彻党的方针,倡导核心价值,引领创作导向,评判作品优劣,帮助艺术创作生产单位进行新创作作品的加工提升。
(三)大力推动重点艺术创作工程的实施,抓好重点题材规划创作。大力推动艺术创作“4+1工程”、“山东省群众文艺创作工程”实施,强化对入选项目的跟踪督导,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切实发挥对全省艺术创作的推动作用。继续推动“大哉孔子·中国画创作工程”的实施,进一步策划实施展示齐鲁优秀文化、推动全省美术创作和精品收藏的重点工程。通过对重点选题的资助和各项创作“工程”的实施,论证、选定舞台艺术和美术创作重点题材、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投入,进行集中攻关,以重点题材为带动,繁荣全省艺术创作,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重点选题创作要紧紧围绕“中国梦”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抓好现实题材创作,反映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抓好齐鲁文化历史题材创作,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抓好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坚持“德艺双馨”,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一)加强文艺队伍思想建设。举办经常性的剧作家、画家及其他各类创作人员理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和鼓励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自觉坚守艺术理想,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不断丰富艺术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坚持高尚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为人民大众服务。
(二)加强文艺队伍业务建设。各级文化部门、文艺院团和创作单位要不断加强业务建设,重点加强各艺术门类领军人物的选拔和培育,加强中青年专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以全国一流演员、一流主创、一流画家为标准,不断提高我省文艺队伍、画家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夯实山东艺术发展的人才基础。以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为龙头,成立山东省画院协会和山东省美术馆协会,团结全省美术工作者,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山东美术创作繁荣发展。
四、注重理论研究,加强艺术评论,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重视艺术理论研究,加强艺术评论工作。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以正确的理论和舆论导向抵制低俗,明辨是非,引导审美。
各级艺术创作研究单位,要加强中国古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研究、加强外国艺术理论和最新艺术思潮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研究,加强齐鲁优秀文化专题研究,加强各剧种各艺术门类专题研究,加强艺术发展前瞻性研究。为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理论队伍建设,扎牢理论阵地,培养有思想、有见地、有良心、有才干的理论人才。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艺术评判标准,形成讲良心、讲道理、说真话、说行话的学术风气,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五、搭建展示平台,拓展传播渠道,推进优秀文艺作品走进群众
(一)进一步拓展优秀文艺作品宣传推广渠道。加快发展山东演艺联盟和剧场院线,完善演艺网络建设,建立优秀作品推广传播绿色通道,实现剧团演出方便,百姓接受方便,传播渠道通畅。
加快实施剧场演出补贴制度,鼓励剧场引进高水平剧团、高质量演出。扩大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群众的规模和渠道,探索“文化为民、文化惠民”的新路子。
注重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拓展传播渠道,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宣传。继续办好《中国文化报》“艺彩山东”、《大众日报》“大众文化”。积极与广电部门合作,开设文艺频道,播放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播放优秀美术作品,开设艺术讲座,开设各艺术门类专栏,传播艺术知识,培养人民大众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人民大众审美感受能力和艺术欣赏水平。
(二)搭建优秀艺术作品展示平台。办好山东文化艺术节,以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优秀美术作品展、群众文艺新创作作品展演,全省小型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及其他各艺术门类创作成果展演、展示为平台,不断推出优秀作品,使其成为检验一个时期艺术创作成就的重要节点,成为人民群众享受艺术创作成果的盛典,真正体现“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宗旨,让文艺走进百姓,文化改变生活,营造崇尚文明、重视文化、热爱艺术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艺术创作成果展示活动、文化惠民活动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把最新艺术成果、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大众。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系统,落实保障激励措施
(一)加强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领导。各级文化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要求,“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要把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作为推动本地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整合资源,建立规划、指导、服务、保障有机统一的促进艺术创作生产的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艺术创作目标、任务。把艺术创作成果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院团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把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考核内容。
(二)完善实施艺术创作的工作系统。各级文化部门要强化艺术创作分管领导的配备,把德才兼备、热爱艺术事业、能同艺术家打成一片的干部放到文艺工作领导岗位上来。选好配强文艺院团和创作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干部梯队建设,要让真正懂艺术、会管理、有事业心、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艺术创作组织管理工作。
提高各级文艺院团、戏剧创作机构、画院作为创作实体的能力,把艺术作品创作生产成果和演出、展出效果,作为考核文艺院团、创作机构和画院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增强创作单位开展艺术创作生产的积极性。
(三)制定保障政策、激励政策。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题材、重点作品创作生产。制定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保障政策。尊重艺术规律,在艺术人才引进、使用、职称评定,工作待遇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真正向尖子人才倾斜。对水平突出、业绩突出、贡献突出的艺术人才要大力奖掖,树标立范。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单位要努力为艺术家和艺术生产创造宽松环境,激发艺术家的正能量,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推出更多的艺术精品,实现山东艺术创作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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