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河北梆子剧院概况

天津河北剧院于1958年7月28日组建而成。剧院组建以来以出精品、出人才、打造天津河北梆子品牌为载体,繁荣发展。多年来剧院集中精力创编了多部荣获国家大奖的精品力作。剧院演员阵容强大,新老结合、人才济济、名角荟萃,多位艺术家声誉全国,并荣获多项国家级大奖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天津河北梆子剧院为振兴河北梆子事业、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地方戏艺术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剧院的长远发展,充实演出队伍,遵循艺术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剧院根据演出岗位急需补充的现状,现拟招聘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院所需岗位(行当)的优秀人才,凡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艺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本市户口;

6、拟聘演员、演奏员须相关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具备一定的表演和演奏水准,有较丰富的舞台经验;舞美人员应对戏剧各行当的化妆、服装等有较深的理解,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5人

1、演员(刀马旦1人);

2、演奏员(大提琴、琵琶、大锣、各1人)3、舞美(舞台化妆1人)。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及报名

1、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和天津文化信息网上发放简章、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在天津河北梆子剧院内报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三合里111号。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4、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学历证或职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本院政工科。

5、报名时间:2011年7月8日—2011年7月15日

五、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文广局委托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命题,本院负责考务工作。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2、面试及业务考核

(1)面试业务考核由本院统一组织。面试通过应聘答辩和现场表演、演奏、操作等方式进行,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议打分。

(2)面试考核时间待各科目笔试后确定。地点:天津河北梆子剧院。

3、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公布。各类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拟聘人员须参加本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本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同时本院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结果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十、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本院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由本院向市文广局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院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本院相关政策执行。

对有关投诉或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及报名电话:本院政工科022-23352550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天津河北梆子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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