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受关注的河北梆子维权案在省法院终审调解,诉讼各方最终在赔偿11万元的调解书上签字。
自去年开始,以河北梆子《打金砖》、《三打陶三春》、《双错遗恨》三个剧目被非法复制发行为由,河北梆子剧院状告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音像人音像制品批销公司。经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梆子剧院得到赔偿21万元的判决。在二审中,法院认定三家被告构成侵权,但对获利数额进行了重新核定。在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几家单位停止侵权,并由实际获利的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和北京中新联公司赔偿河北梆子剧院经济损失11万元。据称,这其中包含了梆子剧院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吴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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