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影客著文、清宣统元年(1909)刊印的《天津名伶小传》一书,记录了光绪后期天津剧坛的43位戏曲艺人从艺经历和艺术短评。它对于研究清末戏曲艺术在天津地界境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作者受时代的局限,对个别戏曲艺人(特别是女艺人)难免存在偏见;又由于作者对某些道听途说的事件缺乏考证,因此,对个别人物的评述有失公允,对某些情节介绍也存在褒扬失当之憾。如女演员何翠宝的词条即存在类似现象。
何翠宝原籍辽东,生于光绪十六年(1890),小时被卖给山东张姓人家,一度随假父之姓。及长,因假父对其屡施暴虐,并迫令其侍寝,何家闻讯后,求人告至官衙,胜诉,翠宝断归何家,遂改回原姓。事后,翠宝为谋生路而到天津学戏,一年余即登台作艺。彼时,天津时兴梆子、皮黄同台合演(俗称两下锅),何翠宝在这种戏班里得到名武生李吉瑞和著名琴票陈彦衡传授,这使她眼界大开。又因为何翠宝出身贫寒,自知只有发奋拼搏才能出人头地,于是,她博学强记,刻苦实践,艺事进步很快。
几年后,何翠宝开始走红,她既唱梆子,也演皮黄,尤以女武生名动天津。光绪末年,她在吉升班应工武生,演于下天仙茶园,日进包银(戏曲艺人工资)大洋20多块,这个收入在彼时的天津戏曲演员中已够可观。王梦生在1915年刊印的《梨园佳话》中,称赞何翠宝所演《拿高登》《盗御马》《长坂坡》《恶虎村》等戏,“身段、步法、说白、字音及刀剑棒舞,靡不精审,设非夙识,真不知鸟之雌雄”。1920年《戏杂志》所载《昔日坤伶》一文,也称何翠宝“扮大将有儒雅之风,扮英雄则有义侠之气”。依据当时人的评论推断,何翠宝当年在天津作艺,功力绝非一般水平。
正所谓艺如其人。何翠宝在戏台上扮演侠义之士,台下的她也爱挺身助人。她与河北梆子名伶小元元红私交深厚,常在舞台上互为配戏。1913年,小元元红因涉讼被捕,非六千元大洋不得释放。何翠宝怜惜小元元红之才艺,毅然标价六千元大洋,自卖自身于山东梨园界头面人物董茂卿,救小元元红得以出狱。何翠宝此举轰动津门,时人称她为义伶。
多年前,笔者曾几次拜访在天津戏曲学校任教的老伶公郭文俊先生,他少年学戏时为何翠宝的入室弟子。据郭先生回忆,董茂卿纳何翠宝后,夫妻二人在山东各地演戏声誉颇隆,后来何翠宝常遭受军阀张宗昌骚扰,何翠宝被逼无奈,认张为义父。
20世纪20年代,何翠宝时常回天津献艺,所终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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