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的通知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关于“第二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文联、剧协,戏迷票友组织、梆子院团:
山东梆子是我省古老剧种,群众基础深厚,深受人民喜爱,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扶持,使山东梆子焕发了新的艺术青春。为保护和传承这一古老艺术,山东省戏剧家协会、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举办“山东省第二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
一、活动宗旨与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传播戏曲知识,培养戏曲观众队伍,为山东梆子戏迷票友提供展示才华和交流的平台,扩大山东梆子影响力,活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山东梆子整体水平提高 。
二、主办与承办
主办: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
山东省戏迷票友联谊会
三、申报范围及方式
1、凡山东梆子戏迷、票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方式由参赛人员所在地市、县剧协、戏迷票友联谊会、
民间业余剧团、业余班社、统一组织,最后报与大赛组委会。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年龄在15至60周岁以内的山东梆子业余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需提交工作照、艺术照各2张,年龄证明复印件一份。
3、所有参赛选手复赛和决赛一律化妆彩唱,不得清唱、假唱,
不按规定要求参赛的取消比赛资格。
4、进入复赛的选手,演唱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不超过10分钟。
5、进入决赛的选手,演唱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不超过12分钟。
6、现场伴奏、录音伴奏均可,节目超时的将视情节扣分。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 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 4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 6 名;奖金各2000元
表演奖 18名,奖金各 500元。
2、本次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和鼓励对本次大赛精心策划的有关单位和组织。
六、评奖办法
1、初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到各初赛点进行比赛。初赛
场的设立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而定(联谊会负责)。
2、 复赛:全省共选出30名选手进入复赛。进入复赛的选手,在泰安市进行集中比赛,从中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所有参加复赛选手,由组委会负责食宿。
3、决赛:进入决赛的12名选手,评出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时间为:
2、 初赛时间为:
3、 复赛时间为:
4、 决赛时间为:
5、参加复赛选手凭通知于
6、
八、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省剧协和泰安市文广新局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办公室由泰安梆子剧院、戏迷票友联谊会组成。设立监审组负责比赛的监督检查。
九、其他
1、大赛组委会在山东省剧协(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威海路交汇处:山东省文化艺术之家。省会大剧院群楼A座1101室)
2、大赛期间组委会及接待办公室在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
3、初赛报名及一切事宜由省山东梆子戏迷票友联谊会负责。也可网上报名。负责人:贾倩倩 13698633858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组委会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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